回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回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回迁安置房是城市拆迁过程中常见的补偿安置形式,其性质、产权办理以及与小产权房的区别等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回迁安置房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一、回迁安置房属于什么性质
回迁安置房属于保障性住房性质。
一方面,它是对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安置形式。被拆迁人因原有房屋被拆迁,回迁安置房是对其居住权益的保障。在土地性质上,有的回迁安置房土地为划拨性质,这与商品房有所不同,划拨土地通常是在政府主导的拆迁安置等情况下使用,旨在降低建设成本以保障被拆迁人的安置需求。
另一方面,回迁安置房的交易也受到一定限制。与普通商品房相比,很多回迁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不能自由上市交易,这是为了防止投机性炒房等不良行为,确保其保障性住房的属性,保障真正需要安置的居民的利益。
二、安置房集体产权是谁办理
安置房集体产权的办理涉及多个主体和相关部门的协作。
(一)建设单位或开发主体
在很多情况下,建设安置房的单位或开发主体承担最初的产权相关事务准备工作。他们需要按照规定整理相关建设资料,包括土地使用情况、建设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资料,这些资料是办理产权的基础依据。
(二)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在一些地区,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会参与到安置房集体产权办理过程中。他们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审核安置对象的资格等情况,确保符合安置政策的人员被纳入产权登记范围。
(三)不动产登记部门
最终负责办理集体产权登记手续的是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该部门会对提交的所有材料进行审核,包括土地权属、房屋建设情况等,审核通过后,依法进行集体产权的登记和发证工作。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办理流程和负责主体上存在一定差异。
三、安置房属于哪个小产权房
安置房不属于小产权房。
首先,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它是有合法产权来源的,很多安置房经过一定的手续后可以取得完全的产权,能依法上市交易。
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小产权房不能自由买卖,在转让、抵押等方面存在诸多限制,并且在合法性上存在一定问题。两者在性质、来源、合法性等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