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为何闯红灯现象屡禁不止?
专家解读:为何闯红灯现象屡禁不止?
闯红灯是城市交通中常见的违规行为,不仅威胁着行人的生命安全,也给城市交通管理带来巨大挑战。近日,上海浦东新区发生一起因电动车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再次引发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
11月12日,上海浦东新区官方账号“浦东发布”公开了一起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视频中,一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横穿马路,一轿车躲闪不及与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交警向女子了解情况,在确认女子闯红灯后,告知责任在她,不料女子反问,“我全责啊,车主一点责任没有?”最后,交警判定该女子承担事故全责。
据公安部交管局与媒体曾联合开展的一项“全国交通安全日民调”结果显示,10682名接受调查者中,72%的人认为最不文明的交通行为是闯红灯,67%的人坦言自己闯过红灯。
非机动车闯红灯责任怎么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非机动车闯红灯有哪些危害?
有媒体报道,今年8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交通肇事案,最后被认定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就是一名闯红灯的行人。根据案情,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某路口人行横道闯红灯穿行时,与超速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凌某发生碰撞,致其连人带车摔倒在对侧机动车道内,此时适逢对侧车道刘某驾驶的小客车绿灯放行,跟随前车起步,躲避不及碾压到了凌某身上,凌某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身亡。
警方认定,周某闯红灯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凌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负次要责任;刘某无须承担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据此,本案法官依法认定,小客车驾驶员刘某无须承担刑事责任。而周某应该认识到闯红灯极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但依然未尽足够注意义务而闯红灯穿行,最终撞倒他人致其被碾压身亡,周某对这起严重事故存在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等规定,周某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为何“闯红灯”难治理?
记者梳理发现,为了治理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多地交警都采取了一些措施。2019年,昆明交警发布了一份“行人交通违法信息统计表”,闯红灯占违法总数的81%。此前一年,昆明交警已开始对闯红灯行人予以罚单警告,对于现场拒绝接受处罚或缴纳罚款的,违法者信息会被录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这意味着对方在今后办理机动车驾驶证时,就已经有一条违法记录。此外,交警还通过LED电子显示屏以及“交通违法曝光台”进行公开曝光,对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交通违法行为还将抄告所在单位,督促单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表示,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难治理,一方面与市民法规意识有关,另一方面也同道路交通设施设计、治理规则和社会文化等因素有关。比如,有的地方信号灯间隔时间规划不科学,红绿灯间隔时间长达100秒甚至120秒,而有测算显示,国人普遍愿意等待的时长底线是90秒,部分行人因为等待时间太长,就容易闯红灯。
马亮认为,通过罚款、信用惩戒等手段可以起到一定作用,但仅靠这些效果不大,而且执法成本过高,难以在全国普及。目前,交警部门可以通过加强执法监督提升公众守法意识,营造“人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社会氛围。同时,也可以借鉴杭州、舟山等城市推行的“车让人,人快走”的经验,提升城市整体文明水平。此外,各地交通规划、建设部门应从本地实际出发,提高道路规划建设和交通规则设计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