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啦!但……是二婚!问题来了:我还能有婚假吗?
我结婚啦!但……是二婚!问题来了:我还能有婚假吗?
最近,后台收到这样一条留言:
“我结婚啦!但……是二婚!问题来了:我还能有婚假吗?”
这个问题还真难倒了不少人。那么,再婚者到底有没有婚假呢?一起来看看专家怎么说。
再婚者是否有婚假?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职工符合结婚条件的,可享受1-3天婚假。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也就是说,在上海工作的小伙伴若符合条件,可享10天婚假。
婚假有效期
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劳动者休婚假的条件和天数,但并未规定婚假的“有效期”。不同单位规定的休假时限可能会不同,有些单位在设置各类假期时,会在职工符合休假条件的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其休假。每家单位都应结合自身的工作运营情况,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制定合理、合法的休假制度,来规范职工的假期申请,保障职工的合法休假权益。
婚假遇节假日能否顺延?
基于《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增加的7天婚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婚假一般连续使用。如果需要分段休假,必须事先向单位请示并获得批准。
年休假和婚假是否可以同时休?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也就是说,婚假和年休假之间不冲突,职工可以同时享受婚假和年休假。
休婚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