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罪跟加重诽谤差在哪?一次搞懂诽谤构成要件和提告流程
诽谤罪跟加重诽谤差在哪?一次搞懂诽谤构成要件和提告流程
在当今社会,网络诽谤事件频发,了解诽谤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诽谤罪的定义、构成要件、与侮辱罪的区别、加重诽谤罪的特征、网络诽谤的处理、以及提告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 诽谤罪是什么?骂脏话就会构成诽谤罪吗?
(1)毁谤罪跟诽谤罪一样吗?
根据刑法第310条:
- 意图散布于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
- 散布文字、图画犯前项之罪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万元以下罚金。
- 对于所诽谤之事,能证明其为真实者,不罚。但涉于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不在此限。
简单来说,只要是“故意”以任何形式去做出伤害对方名誉的事情,就有可能构成诽谤罪!
而在这一边要特别正名法律的正确名称:“毁谤”是民间使用的通俗用法,与诽谤同义,两者皆指以夸大不时的言论批评、中伤他人。虽然查询的时候输入“毁谤定义”、“毁谤意思”还是能获得解答,但若是比较专业的法律人士或有需要引用法条的话,还是建议使用“诽谤”会比较好。
(2)妨害名誉就是诽谤罪吗?两者有什么不同?
妨害名誉并不等于诽谤罪!
根据法院的法条定义,妨害名誉及信用罪包含了“公然侮辱罪”与“诽谤罪”。
- “公然侮辱”:是指在公开场所进行抽象的谩骂。
- “诽谤”:是针对具体的人、事,故意扭曲、造谣、做不实的叙述。
一般民众会将两者搞混,认为“公然侮辱诽谤”是一条罪名,实则不然。以下举例如分析两者的差异!
想了解更多公然侮辱罪?请参考:公然侮辱罪好容易成立?基本介绍及提告流程1篇全收录
案例一:公然侮辱罪
小馨与阿淳是好朋友,某日两人起了非常严重的争执,小馨一气之下在马路边就对阿淳破口大骂:“白痴!臭婊子!”由于白痴与臭婊子为抽象的字眼,但可以辨别是会造成侮辱的负面用词,因此小馨的行为就会构成“公然侮辱罪”。
案例二:诽谤罪
阿淳被骂后心生不满,因此在社交媒体造谣小馨曾经与多位男士有不正当关系。由于社交媒体是公开的,且阿淳所述的内容并不符合事实,此举让小馨的名誉严重受损,影响到大众对其的看法,所以会构成“诽谤罪”。
由此可知,妨害名誉又细分了两个相似却不同的罪状,详细的罪名还是要依情况做判别。
2. 怎样会构成加重诽谤罪?诽谤罪构成要件报你知!
(1)诽谤罪构成要件有什么?诽谤罪不成立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刑法310构成要件有3项,以下会以白话口吻为大家解释名词。
1. 意图散布于众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意指“知道不能这样做却还是做了”,此举即视为“故意行为”。在故意行为的心态之下将信息散布给他人知道,即构成了意图散布于众。
2. 指谪或传述
“指谪”意指指出错误并加以批评;“传述”意指辗转述说、将信息传递给第三人。
3. 足以损害他人名誉之事
说出的话、写出的文字、散播的图,会贬损他人在社会上的地位,致使社会对其的评价与观感降低。
若对于诽谤罪案例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前往司法院的裁判书系统,查询相关的判决书。除了知道法官判决的依据外,也能了解诽谤罪在各种情况下都有可能会构成,因此在发言前一定得先谨慎评估讲出的话是否伤害到人、毁坏他人名誉,所谓“说出来的活、写出来的文字会杀人”,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凡事皆有例外,并非符合上述三点行为就一定构成诽谤罪。即使满足上述条件,只要同时符合以下情况,仍不会受到诽谤罪的处罚。
简言之,在善意发表言论的情况下,即便说的话是有妨害名誉罪嫌的,但不罚:
☆因自卫、自辩或保护合法之利益者。
被他人诬赖、诬陷、甚至抹黑时,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可以说出对自身有利的话语去自证清白。
☆公务员因职务而报告者。
公职人员在职务范围内提出的报告、解释,其中若包含了涉及他人隐私,或是损害他人名誉的内容,是基于职务方面所必须据实以告的,因此不罚。
举例:警政督察员奉上级长官之命令,要调查员警的风气,结果发现其中一名警员有嫖娼的非法交易,因此将此事向上呈报,此为职务所需,所以不罚。
☆对于中央及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之记载,而为适当之载述者。
中央即地方之会议或法院或公众集会,都攸关了大众的权益,所以相关的记载都应当公开,并满足人民“知”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诽谤罪不成立。
(2)普通诽谤罪跟加重诽谤罪差別在哪?
普通诽谤罪与加重诽谤罪很容易辨別!前者内容是“口述”,而后者的内容则是“用文字或图片的方式散播”,所以法官就会查看被告是以什么方式传述来作为判決的依据。新闻中常常出现的“网友在留言区辱骂某艺人,艺人愤而提告”,因为是在网络上以文字的方式散播,所以就构成了“加重诽谤罪”。
3. 网络诽谤也是诽谤罪?千万别说网上乱骂人!
(1)网络诽谤罪大解密!匿名也会被告吗?
随着科技的进步,网络无远弗届,现代人几乎人手一台手机,信息获取极快的同时,却也带来一些隐患。只要将信息丢至社交媒体、匿名网站,可能不到一分钟就已经有上百人看过你传递的信息。1998年的6月17日,台湾首宗的网络诽谤罪判決成立。在判決成立的当下,就代表网络言论并非性无限制,需谨慎发表意见。尤其在网络,所有行为都有记录,加上截图与屏幕录像功能的普及,更难抹灭相关证据,一旦有侮辱、造谣、诽谤……等攻击言论产生,当事人决定要提出告诉,那就有可能会成立诽谤罪。
而随着各种媒体平台的发展,也有了匿名网站开始出现。匿名网站可以让使用者在不公布自身身份的情况下发表言论,但这并不代表可以随意骂人。只要有针对姓名、或是可以让分辨出身份的攻击言论出现,当事人报案后警方就会循线查出使用者的网络IP位置,找到IP就可以知道使用者是谁,因此千万别说在网络上匿名就可以为所欲为!
(2)诽谤案例分享!言论自由不保障网络诽谤
接续前段所述,发言需谨言慎行,以免触犯刑法的诽谤罪!以下列出几个判決供大家参考:
网络诽谤提告案例1
小馨与大黄原为情侣,但分手后小馨心生不满,因此到爆料公社发文,指称大黄骗钱又骗色、会打人、会家暴,甚至还辱骂对方是臭妈宝、小白脸,大黄听闻后愤而提告。由于“骗财骗色、会打人、会家暴”是为不实并且针对大黄的指控,因此构成了诽谤罪;辱骂对方“臭妈宝、小白脸”是为公然侮辱罪。由于内容都是情绪性的指控,且言语低俗、有轻蔑他人之意,因此被判处拘役、罚金,是诽谤罪里头包含的网络诽谤罪。
网络诽谤提告案例2
一名网友在Dcard发帖分享感情经验,却被网友肉搜过去的公开发帖、IG、银行账号等资料,其中几名回帖的网友分别以“车力巨人”嘲笑其照片、“Pro(破)”形容他,经检察官提起公诉后,法官判被告触犯散布文字诽谤罪,各处以罚金12,000元。
许多人会认为在网络上发言是“言论自由”,但言论自由的前提是不能有伤害、诋毁他人名誉之行为。尤其网络取证简单又快速,因此在网络上不可以肆意妄为、攻击别人。网络诽谤的案例极多,只要搜索新闻,就会有各式各样的网络诽谤提告案例可以参考!
网络诽谤罪案例3
根据台湾新竹地方法院 112 年度易字第 176 号刑事判决中,被告在网络上辱骂原告,指称对方是“破麻、半夜出門找男人、背著老公找男人”...等非事实的话语。由于在网络上使用“文字”散播,因此判定有刑法第309条第1项之公然侮辱罪嫌、同法第310条第2项之加重诽谤罪嫌。
诽谤提告案例4
小王因其配偶小黄,常于清晨时分频繁出入小三住处大楼,小王怀疑二人有婚外情,因而心生不满,于配偶任职之国中师长办公室内,向办公室内在场之人,指摘配偶大搞外遇、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等足以毁损名誉之事,小王因而最终被法院判处30日拘役。
4. 诽谤罪举证、提告流程一把罩!5分钟了解诽谤罪提告SOP
STEPS
- 蒐集證據
当他人无论是在网络上发言,还是以口语散布损害你名誉的言论,请记得立刻使用手机截图/屏幕录像,将诽谤证据留存。
若是以口语攻击的话,随时备好手机的录音功能,或是使用录音笔,将证据蒐集起来!于此同时,有朋友或是相关证人的話,也先请记录下来,以备日後开庭的不时之需。
- 警局报案做笔录
蒐集好证据之后,就可以至最近的警察机关进行报案,做完笔录后会拿到报案三联单,接着警员就会将案件转移给检察官侦查。
这边要注意的一点是,民众可以自行找律师、或自行撰写告诉委任状,相关的范例都可以至各地检署网站查询。但是必须前往被告住所地的地检署申告!
假设你今天住在台北、被告住在屏东,就需要驱车前往屏东地检署申告。如果不想多跑一趟的话可以就近找警察机关报案,不过在检察官侦讯或开庭时,还是有高机率会依被告所在地进行。
- 检察官侦查、提告人等待传票
当你提告成功之后,案件就会进入侦查程序,而侦查是不公开的,所以不要以为检察官会跟你一一报备案件的情况,这时候耐心地等待传票即可。
而侦查后如果检察官认为被告的确有犯罪的嫌疑,就会将案件转移至法院,由法官来进行判决!
- 开庭后自行决定是否要和解
开庭只需要将所有事实陈述出来,法官会根据犯罪程度的轻重来做判决。
在告诉乃论的诉讼过程中原吿是有撤回告诉的权利,若你感受到被告有认真悔过之意,因此想与对方和解并撤回告诉的话,也是可行的!这一步全权由原告自己判断。
5. 诽谤罪提告的期限是多久?诽谤罪要赔很多吗?
(1)诽谤罪提告期限有多长?要多久之内提告?
首先要知道,诽谤罪属于告诉乃论。而诽谤罪告诉乃论的意思是,被害人需要主动提告,检察官才会提起公诉让法院判决。若当事人并未提出告诉,那么法律并不会主动审理。
有一个小重点要先提醒读者,民众经常以“毁谤罪追诉期”、“诽谤罪追诉期”作为查询的关键字,这其实是不正确的。因为“追诉期”是指非告诉乃论的犯罪发生之后,在一定时间内司法机关需要提起公诉制裁犯罪行为人,若超过期限便不得再起诉。“告诉期”则是告诉乃论的犯罪行为发生后,当事人需在一定时间内提出告诉。以下举例如说明两者的差异:
追诉期:大黄与小馨为情侣,有一天两人因故起了口角,大黄在被愤怒的情绪支配下,失手杀害了小馨!由于杀人行为属于“非告诉乃论”,即便被害者不提起告诉,检察官还是可以主动起诉大黄,再交由法院审判。这段检察官有权利起诉行为人的区间就是追诉期。
告诉期:大黄与小馨在一次争吵中,小馨怒骂大黄是“垃圾”、“人渣”,此举为“告诉乃论”的公然侮辱罪,因此需要大黄(当事人)提起告诉,检察官才会侦查此案件并交由法院审判。因此告诉期指的是当事人有权利对行为人提告的这段区间。
诽谤罪提告的告诉期为6个月,从原告得知自己被诽谤开始的6个月内提告,倘若超过期限并未提告,法院便不会受理。所以当事人决定要针对毁谤罪提告加害者之后,不要犹豫,赶紧蒐证报案,才不会超过期限。
(2)诽谤罪赔偿有多少?加重诽谤罪赔偿金额会更高吗?
“到底诽谤罪赔偿有多少?加重诽谤罪赔偿金额会更高吗?”
由于诽谤罪是属于刑法的告诉乃论,因此法官主要是判处“有期徒刑”与“易科罚金”,所以想要藉由提出告诉拿到赔偿金的话,是要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至于裁判的赔偿金额,大家可以上网搜寻新闻相关案例,通常法官裁判会依照被告情节轻重、社会对受害者评价的大小与否去做最适当的判决。假设受害者是很有名的艺人,因为诽谤而被社会大众抵制、丢失工作机会,法院就有可能会判罚较多的赔偿金额。所以赔偿金额并没有一定的数字,从数千到数万,甚至数十万、数百万,都是有可能的!当然,我们并不会知道随口说出伤人的活会导致对方受到什么样的程度的伤害,所以还是再次提醒大家谨言慎行,免得对方提告后既花时间又花金钱,赔了夫人又折兵。
6. 诽谤提告注意事項有哪些?记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建议您
- 蒐集证据。
- 到警局报案提告,走司法程序。
- 找律师咨询或委任律师。
请勿
- 以脏话、情绪性字眼回复。
- 超过6个月的告诉期即不能再提出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