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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承诺保底不可信,投资风险需警惕!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以案说法】承诺保底不可信,投资风险需警惕!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566462

"低风险、高回报"、"本金兜底"、"内部消息",这些听起来让人动心的承诺,实际上往往暗藏风险。近日,一起投资理财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再次为投资者敲响警钟:天上不会掉馅饼,投资风险需时刻警惕!

案件回顾

廖某某与符某某系同学关系。符某某声称其大学同学在某证券公司担任要职,邀请廖某某共同投资,并承诺保本兜底,约定投资收益四六分成。基于信任,廖某某于2020年8月5日转账20万元给符某某。

然而,到了2023年6月13日,符某某通过微信告知廖某某投资亏损3.7万元。廖某某随即要求符某某归还剩余16.3万元,符某某承诺分期还款,但至今未履行承诺。

法院判决

宜黄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廖某某与符某某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委托理财合同关系。符某某所作的投资本金兜底承诺,违反了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原则,即委托理财的收益和损失应由委托人承担。因此,该保底承诺因违反公平原则而无效。

虽然双方已就返还剩余投资款达成一致,视为委托理财合同解除,但由于符某某未在承诺期限内还款,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廖某某的诉求,要求符某某返还剩余投资款16.3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案件启示

此案提醒广大投资者,保底条款并非投资的万能保障。虽然保底承诺看似是合同双方的自由约定,但实际上这种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和公序良俗,容易诱导投资者忽视投资风险,盲目投入资金,从而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在金融市场中,风险与收益总是相伴而生。投资者应当保持理性,审慎决策,充分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切勿轻信他人的高收益承诺,避免因一时贪念而遭受财产损失。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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