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公证:流程、协议书撰写与房产认定标准详解
夫妻房产公证:流程、协议书撰写与房产认定标准详解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归属是一个复杂且重要的法律问题。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明确房产归属,但这一过程需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本文将详细介绍夫妻房产公证的具体流程、房产协议书的撰写要求,以及夫妻名下房产的认定标准。
一、夫妻公证处公证房产归一方所有
在夫妻之间进行财产公证后,该项不动产即被视为只归属于其中一位配偶。尽管该项公证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应,却并不形成实质性的制约。
若想要撤销此项公证,两位当事人需共同携带好个人身份证件、户口簿、婚姻证明以及房产证等文件资料,前往房屋所处管理部门,进行共同申请并办理带有双方姓名的房产证。
随后,两位当事人还需要再次携手合作,带上上述证件及含有双方姓名的房产证,共同前往当地公证机构,进行产权公证。在此过程中,必须明确指出该套住房为登记人为两位当事人所有,并由他们共同签署并按下指纹确认。如此一来,这套房产便正式成为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夫妻房产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效
在撰写夫妻间房地产协议时,必须详尽阐述以下内容:
1、双方对于所达成协议的共识;
2、列明所约定分配的房产的地理位置及规模等详细信息;
3、阐述此房产将如何实现权利共享。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均有权对其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进行分配的约定。这种约定需以书面形式呈现。有效的约定需符合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1、签署协议的双方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无误;
3、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
三、夫妻名下每人一套房算一套房吗
在缔结姻缘之前,若其中一方已先行通过银行贷款购置房屋,则在步入婚姻殿堂之后,倘若该方以另一半之名再度向相关部门申请住房抵押贷款,即便双方户籍尚未合户,此类情况亦被视为第二套房产交易。
同时,如果夫妇双方在婚后共同承担贷款购房责任,而在离婚之后,其中一方选择再次申请贷款购房,同样会被认定为二次购房行为,因为首次购房的资格早已在夫妻双方共同购房之时消耗殆尽。
在夫妻共同决定购房之际,务必事先查询各自的贷款信用记录,如发现任意一方存在购房记录并且目前尚处于还款阶段,那么这对夫妇将无法再享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