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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条件及工作流程详解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条件及工作流程详解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66law.cn/laws/1579534.aspx

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中一项重要的民主决策机制,其筹备工作直接关系到小区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本文将详细介绍业主大会筹备组的人员条件及其具体工作内容,帮助业主更好地参与小区管理。

业主大会筹备组人员条件

  1.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 业主代表
  • 建设单位代表
  •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
  • 居民委员会代表

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1. 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方式如下:
  • 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
  • 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 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二条,筹备组应当做好以下筹备工作:

  1. 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2. 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3. 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 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5. 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6. 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7. 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上述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在成立业主大会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筹备组要在社区的领导下成立
  • 筹备组成员必须是该小区的业主
  • 成员需要通过选举产生
  • 最终结果需要在小区公示栏公示

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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