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报批时间占道施工致早高峰严重堵车,负责人受罚!
未按报批时间占道施工致早高峰严重堵车,负责人受罚!
城市发展离不开道路建设,但不规范的占道施工现象不仅为市民出行“添堵”,也为道路交通安全增加诸多隐患。
2024年11月25日8时许,正值上班早高峰,南康公安交管大队在辖区开展路况巡查中发现,赣南大道高架路蓉江新区往南康方向汽车城路段车流行驶缓慢,有车辆增多反堵现象。
经现场排查,民警很快发现了道路拥堵原因。原来,有3辆货车、2辆皮卡车正在占道施工,导致过往车辆只能缓慢通行。
经查,该施工单位未按报批时间,擅自占用主干道施工作业(申报施工时段为上午8点半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造成道路交通严重拥堵。南康公安交管大队依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消除隐患,并对该施工现场负责人李某某实施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合法合规占道施工是施工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
为何占道施工需要提前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报备并取得同意?
- 公安交管部门会根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段的交通情况进行研判,并制定相关交通组织方案配合施工方,确保在不影响道路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安全施工。
- 如不经报备同意,擅自占道施工易造成大面积交通拥堵甚至区域性交通瘫痪,也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城市道路脉络相连,任何一个节点发生拥堵都会引发“蝴蝶效应”。施工车非法占道施工30分钟,这一行为导致的道路拥堵,公安交管部门需要更多的时间到各个关联路口进行疏导,才能使道路交通秩序恢复如常。
占道施工三要素
- 施工前,取得许可合法施工
- 施工时,摆放安全设施规范施工
- 施工后,及时恢复做好善后
同时,在施工现场还必须做到三个“有人指挥”:
- 占道施工起点要有人指挥;
- 占道工地车辆出入口进出车辆期间要有人指挥;
- 占道范围内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作业时有人指挥。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
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后,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经道路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符合通行要求后,方可恢复通行。
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南康公安交警提醒广大施工单位
凡是在路面施工或者暂时移动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必须向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申报,经过严格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方可在规定的时限内占道施工。未经许可非法占道施工,将面临公安交警部门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