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上门女婿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上门女婿在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主要包括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以及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这些原则在《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对于理解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原则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男女平等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具体而言,男女平等原则体现在夫妻财产关系上,就是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男女双方有平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对共同的债务、负有平等的清偿义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收入多少、不因男女性别而有差异。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三、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从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出发,不能损害财产的效用和实际价值。如对生产可以分给有经营知识和能力的一方,然后由该方给付另一方一半的补偿,对于生活必需品应当考虑双方和子女的生活需要,分给需要的一方等等。
四、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原则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因此作为离婚原双方当事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将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同时在协议离婚分割财产时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而逃避共同债务;也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逃避应承担的赡养、抚养义务等。
不同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财产的分割不同,而要是法院对离婚财产做出判决的,则必须要遵守上述的分割原则。对于上门女婿来讲,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其就可以要求进行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