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婚俗中的"戏弄女婿法"
鲜卑婚俗中的"戏弄女婿法"
在中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鲜卑族的婚姻中,有一种独特的习俗——"戏弄女婿法"。这种习俗与汉族"闹房"戏弄新娘子正好相反,在新婚之夕,亲友毕集,戏弄女婿。这种习俗反映了鲜卑族独特的文化传统和婚姻观念。
古装剧《锦绣安宁》大婚场景剧照
戏弄女婿法的历史记载
唐代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记载了北朝婚礼中的"戏弄女婿法":
北朝婚礼……婿拜阁日,妇家亲宾妇女毕集,各以杖打婿为戏乐,至有大委顿者。
江德藻在《聘北道里记》中也提到:
(北方婚礼)以竹杖打婿为戏,乃有大委顿者。
这段记载得到了史书的验证。《北史·后妃·齐文宣皇后李氏传附段昭仪》记载了北齐文宣帝高洋被戏弄的故事:
段昭仪,(段)韶妹也。婚夕,韶妻元氏为俗弄女婿法戏文宣,文宣衔之。后因发怒,谓韶曰:“我会杀尔妇!”元氏惧,匿娄太后家,终文宣世不敢出。
戏弄女婿法的文化渊源
这种习俗可能与鲜卑族原始氏族制残余有关。《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传》记载了鲜卑族的婚俗:
其嫁娶皆先私通,略将女去,或半岁百日,然后遣媒人送马牛羊以为聘娶之礼。婿随妻归,见妻家无尊卑,旦起皆拜,而不自拜其父母。为妻家仆役二年,妻家乃厚遣送女,居处财物,一出妻家。故其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
这段史料揭示了两个重要特点:一是实行婚役制,新郎需要为新娘家庭工作一段时间;二是妇女地位较高,与汉族社会的男尊女卑形成鲜明对比。在这种文化背景下,戏弄女婿的习俗也就不足为奇了。
鲜卑婚俗对唐代的影响
除了"戏弄女婿法"外,唐代婚礼中还保留了其他鲜卑族的习俗,如"入帐交拜"、"新妇乘鞍"和"夫婿骑马环车三匝"等。这些习俗反映了鲜卑文化对唐代社会的深远影响。
颜真卿在德宗建中元年曾上奏指出:
(嫁娶)相见行礼,近代设以毡帐,择地而置,此乃元魏穹庐之制。合于堂室中置帐,请准礼施行。
这说明唐代的婚礼习俗中仍保留着鲜卑族的遗风。鲁迅先生也曾指出:"其实唐室大有胡气。"经过北朝二百余年的民族融合,鲜卑文化已成为华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