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事局创新商渔共治模式,打造海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样板
山东海事局创新商渔共治模式,打造海上交通安全治理新样板
山东半岛地处中国东部沿海,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和繁忙的海上交通。随着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商船与渔船的活动区域高度重叠,导致商渔船碰撞事故频发,严重威胁海上安全。为有效应对这一挑战,山东海事局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并有效运行商渔共治工作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海上交通治理新格局。
突出顶层设计,强化系统推进
注重商渔共治机制顶层设计,形成自上而下的系统性举措。一是联合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商渔共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通过联合执法、联合宣教、加强指导帮扶等多种方式,强化三级统筹、深化部门联动、加强基层联管,形成共治合力。与山东海警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常态化海上联合巡航执法工作,强化涉渔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各分支海事机构认真落实工作部署,通过联合值班备勤、建立联合工作站等多种形式,强化联合执法、宣传教育,共同查处多起渔船碍航违法行为,形成了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坚持重点突破,以一域促全局
牵头津冀辽鲁四地海事、农业农村部门签订《北部海区“商渔共治”合作协议》,联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在威海联合主办北部海区“商渔共治2024”工作推进会,津冀辽鲁四省市海事、农业农村部门及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威海市政府、北海救助局、北海航保中心等相关单位参会,构建商渔安全协作对话平台,为联合开展商渔船通讯不畅、“AIS网位仪”无序布设、异地渔船跨区航行作业、“三无”船舶等突出问题集中攻坚奠定基础,为聚焦“技防”创新达成共识。联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石岛东南通航密集区渔船推荐航路,为全国首条海区型渔船航路。按照“分区管理,各行其道”的思路,推动渔船海图标绘67条商船航路,以共享共治推动商渔安全基础不断夯实。
强化资源共享,提升源头治理水平
与省农业农村厅合作,将辖区航路信息更新至渔业船舶通导系统中,解决渔船通导设备对于商船航路“看不到”“看不全”问题,确保商渔船航行安全。与渔业部门共享船舶监控指挥系统,实现了商船和渔船的动态信息实时共享,及时掌握商船和渔船的位置、航向、航速等信息,为海上交通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持。共享师资力量,定期组织渔业、航运企业、保险理赔机构专家共同面向中国籍航运企业进行了“防范商渔碰撞”宣讲和商渔船长面对面活动,全方位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水平。共享执法船艇,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提升执法成效。组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海警局、交通运输部北海救助局及北海航海保障中心联合开展“商渔共治2024”第三次海上联合执法巡航暨“开渔护渔”行动,服务渔业高质量发展。
突出共治共管,凝聚监管合力
完善协同机制:与海洋渔业、港航、公安等部门建立健全商渔船防碰撞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商渔船碰撞风险防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监管合力。开展联合执法: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海上巡航执法,重点打击渔船在航道锚地捕捞、穿越航道影响他船正常航行、抢越他船船艏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海上交通秩序。推动社会共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鼓励航运公司、渔业协会、渔村等参与商渔船防碰撞工作,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海上安全治理格局。
突出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
推进智能化建设:积极应用AIS、北斗、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提升对商渔船的动态监控能力,实现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的精准监管。兴建了多个风电通航安全自主监控平台,实现了对风场区域以及附近沿海航路的全面感知和监控,有助于运维期间的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维护海上通航秩序,保障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开展技术创新:与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智能AIS系统和北斗系统技术创新,提升商渔船防碰撞智能化水平,实现船舶动态自动监控、预警提醒等功能。
推动数据应用:利用智慧海事平台分析技术,对商渔船碰撞风险进行研判,为制定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推动东营建设海上风电自主监控平台、渔港渔船24小时监控平台。
典型经验
日照海事局探索总结并有效运行商渔共治“一二三四”工作模式,即“一种导向、两个群体、三项制度、四个机制”,以高水平安全监管推动辖区商渔船防碰撞工作高质量开展,取得显著成效。
威海海事局建立了高效的监管与执法机制,利用“智慧海事”平台持续监控等措施,推动渔业部门对渔船冒用AIS依法依规处罚,形成震慑效果,有效减少了渔船冒用商船AIS的情况,形成完善的治理体系。
下一步,山东海事局将继续深入推进商渔共治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科技赋能,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海上安全治理新格局,为服务山东海洋强省建设、保障海上交通安全贡献力量。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