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可以处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吗?
父母可以处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吗?
父母将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后,是否还能随意处置该房产?这是一个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问题。本文通过一个真实案例,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为您详细解析这一问题。
基本案情
林某与徐某婚后生育一子,名小峰。小峰十五岁时,两人协议离婚,在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时,双方协商一致,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婚内购买的房产赠与小峰,待小峰成年后双方共同将房子过户到小峰名下。小峰归女方徐某抚养,林某定期支付抚养费。
一年后,徐某因需拟将房产抵押贷款,遭银行拒绝。理由是,离婚协议中约定房产已赠与小峰,因小峰系未成年人,不能在银行办理贷款,且徐某抵押贷款的行为系损害未成年人的权益。
那么,作为法定监护人,徐某能否处分该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律师说法
如今不少人在买房的时候,鉴于各种考量,会选择将房产直接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亦有不少父母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从平衡各方利益及保护双方子女的角度,直接将房产赠与子女。但从法律角度审视,上述行为都有较大的风险。比如无法办理贷款(如本案),不论是在婚内、离婚时、离婚后父母均不能随意处置房产,未来孩子无法享受优惠购房政策等。
回到本案,那么徐某是否还有救济途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变动以登记为准。本案中,房产尚未过户到小峰名下,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完成转移,故尚可救济。徐某需要在征得林某同意的前提下,撤销对孩子的赠与。届时,房产回归到最初的状态,徐某与林某重新分割共同房产;且需要对重新出具的分割协议进行公证。手续齐备后,徐某方可处分房产。
那么我们进一步分析,若是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作为监护人是否可以处分房产呢?
在必要的情况下,父母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可以处分房产,处理流程及方式在各地会有差异。一般需满足以下条件:
- 法定监护人签订承诺书,保证其具有监护人资格;
- 法定监护人签订保证书,明确出售房产是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利益;
- 保证书必须经公证处公证;
- 监护人处分房产所得款项全部用于该未成年人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