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标准与使用规定详解
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标准与使用规定详解
无障碍停车位是保障残疾人等行动不便者出行的重要设施。随着《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实施,对无障碍停车位的设置和使用提出了明确要求。本文将从法律条文、设置标准、使用规定等方面,对无障碍停车位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法律条文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并设置显著标志标识。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优先使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或者提供残疾人证。在无障碍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
什么是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停车位是指为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专用的停车位,无障碍停车位内有“残疾人轮椅”图案。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如今很多人开上了私家车。无障碍停车位是残疾人群体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
无障碍停车位应该符合什么标准?
无障碍停车位设置标准
2022年4月新施行的无障碍新国标《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中对无障碍停车位提出明确要求,其中第2.9章节中规定:
- 2.9.1 应将通行方便、路线短的停车位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 2.9.2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一侧,应设宽度不小于1.20m的轮椅通道。轮椅通道与其所服务的停车位不应有高差,和人行通道有高差处应设置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衔接。
- 2.9.3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
- 2.9.4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地面应设置停车线、轮椅通道线和无障碍标志,并应设置引导标识。
- 2.9.5 总停车数在100辆以下时应至少设置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城市道路等场所的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2%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 2.9.6 无障碍小汽(客)车上客和落客区的尺寸不应小于2.40m×7.00m,和人行通道有高差处应设置缘石坡道,且应与无障碍通道街接。
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图为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尺寸示意图
无障碍标识设置标准
2021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中规定:
图为标准的无障碍设施标识
图为标准的无障碍停车位标识
哪些场所应当优先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二章规定:
-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
-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
- 第十四条 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应当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标准设置并标明无障碍停车位。
谁可以使用无障碍停车位?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第二十四条明确:无障碍停车位优先供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使用。优先使用无障碍停车位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放置残疾人车辆专用标志或者提供残疾人证。在无障碍停车位充足的情况下,其他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婴幼儿等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也可以使用。
占用无障碍停车位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32条规定,肢体残疾人驾驶或者乘坐的机动车以外的机动车占用无障碍停车位,影响肢体残疾人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罚。
根据《无障碍建设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交通运输等相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一)无障碍设施责任人不履行维护和管理职责,无法保障无障碍设施功能正常和使用安全;
- (二)设置临时无障碍设施不符合相关规定;
- (三)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或者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