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听资料证据规则是什么
视听资料证据规则是什么
视听资料证据规则,指在刑事诉讼中,对录音、录像等高科技设备存储信息的审查与运用规则。因其直接生动被视为有效证据,但需严格审查防伪造。法官不能直接采用,需检验判断真伪。
一、视听资料证据规则是什么
视听资料证据规则主要指的是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的审查与运用规则:
1.这些资料由于其直接性和生动性,往往被视为较为有效率的证据,但同时也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止虚假或伪造的情况。
2.法官在接收到这类证据时,不能直接采用,而应进行相应的检验措施,判断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二、刑诉法中关于视听资料的规定
刑诉法中关于视听资料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刑事诉讼法》第50条明确规定,证据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这为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依据。
2.对视听资料的审查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包括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制作过程的合法性等方面的审查。
3.还规定了视听资料排除作为定案根据的情形,如存在伪造、变造等情形时,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三、视听资料的特点及审查要点
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一种,具有其独特的特点和审查要点:
1.特点:
(1)视听资料形式多样,直观性强,能够立体、直观地再现案件情况;
(2)既有易于保存的一面,又容易被损坏、覆盖或灭失,因此在收集、保存和审查时需要特别小心;
(3)占用空间少,传送和运输方便,有利于证据的及时传递和审查;
(4)可以反复重现,作为证据易于使用,审查核实时便于操作;
(5)但同时也存在被伪造、变造的可能性,因此需要严格审查其真实性;
(6)对技术要求高,伴随科技发展的进程而不断更新、变化,审查时需要结合最新的技术手段。
2.审查要点:
(1)审查视听资料的来源是否合法,制作过程是否规范;
(2)审查视听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有无被剪辑、篡改或伪造的情况;
(3)审查视听资料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判断其能否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依据;
(4)审查视听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传递过程是否合法、规范,防止因程序问题而影响其证据效力。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拓展阅读
- 视听资料证据具体包括哪些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