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来袭!涉及酱油、醋、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得用这些添加剂
新规来袭!涉及酱油、醋、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得用这些添加剂
2025年2月8日起,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将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做出了详细规定,特别是在调味品领域,对酱油、食醋、调味酱等产品的添加剂使用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新国标,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营养强化剂也包括在内。
在调味品领域中,例如酱油、食醋、食盐、调味酱、香辛料、酱腌菜、复合调味料、腐乳等品类在生产过程中,都可能会使用到部分食品添加剂,例如山梨酸钾、苯甲酸钠、脱氢乙酸钠、焦糖色、三氯蔗糖、阿斯巴甜等。
根据新国标,关于调味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了一些新规定,例如:
1)新国标规定,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删除了冰乙酸用于食醋的规定。
2)新标准中,浓缩汤、肉汤及骨汤、调味汁、蚝油、虾油、鱼露等液体复合调味料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总体趋于宽松,如安赛蜜的最大使用量由0.5g/kg变为1.0g/kg,阿斯巴甜的最大使用量由1.25g/kg变为3.0g/kg,但生产企业需依据原辅料、生产工艺、产品特性指标、标签标识、食用场景等定位好产品分类,合规科学使用相应食品添加剂。另外,
3)新标准中,七类食品不得再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包括黄油和浓缩黄油、淀粉制品、面包、糕点、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预制肉制品、果蔬汁浆。腌渍的蔬菜类食品中最大使用量将由目前执行的1.0g/kg变更为0.3g/kg。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近年来消费者饮食健康观念越来越普及,调味品行业“少添加”“零添加”概念盛行,无论是调味品厂商还是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及其用量都越来越关注,亦越来越谨慎。
根据新国标,新调味梳理了部分常用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我们一起来看~
根据新国标,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总之,对于食品添加剂,没必要心生畏惧,毕竟“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不过,滥用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行为,确实应该被禁止。
而即将实施的新国标,既为调味品生产经营者划清了底线,也为消费者吃下了一颗定心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