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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变化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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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创作中心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变化详解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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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1.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5/0222/14/734868_1147367303.shtml

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迎来新的申报表修订。为帮助纳税人尽快掌握本次修订的重要内容,并结合最新税收政策与设备更新改造的优惠措施,本文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号,以下简称“《公告》”)进行深入解读,重点介绍取消与调整的申报表、主要修订要点和实务操作建议,以期帮助企业在2024年度汇算清缴时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新政,降低纳税风险。

修订背景与风险提示

修订背景

  1. 贯彻落实最新税收优惠与政策导向
    2024年,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针对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出台了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及时响应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有针对性的优化和简化。

  2. 聚焦纳税人办税便利需求
    税务机关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精简表单、简化填报说明,减少重复报送资料,以进一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提高申报效率。

风险提示

  1. 取消表单后的申报资料管理
    本次《公告》取消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企业在不再填报这些表单的同时,仍需确保对相关政策依据与计算过程进行内部备查。若未准确衔接至其他表单或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可能出现漏享或错享优惠的风险。

  2. 表单名称与结构调整带来的数据衔接问题
    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现已更名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主表”与其他配套明细表间的勾稽关系如有误解或疏忽,易导致系统校验不通过或申报异常,企业须确保各关联行次填写一致。

  3. 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填报口径
    本次修订涉及新型数字化改造、智能化设备改造等优惠。若企业盲目套用,或对“设备更新”与“研发费用”“节能环保设备”等政策边界区分不清,则易产生后续税务稽查风险。

主要变化详解

依据《公告》内容,本次修订主要取消了2张表单,对6张表单的表样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同时,对其余15张关联表单仅在填报说明中做了修订。以下对关键变动加以梳理:

  1. 取消两张表单
  • 取消《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
    鉴于现行优惠政策的填报形式已做统一调整,过去用于分项列示免税与加计扣除项目的A107010表单不再使用。企业如需申报相关免税或加计扣除事项,应参照最新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中的事项名称在相应表单或“主表”中汇总填报。

  • 取消《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企业申报减免所得税优惠时,也不再单独填报此表,而应按照《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说明,在对应的表单行次完成信息填报。

  1. 修改主表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为避免名称混淆与冗长,本次对A100000表单的名称进行了精简。填报行次亦随之做了相应优化,以提升数据统计与管理的效率。
  1. 修订6张表单的样式及填报说明

  2.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

  • 在更名为“主表”后,对部分行次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若干附加项目统一至“附报明细表”栏目下,确保主表数据更简明清晰。
  1.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 结合2024年新增的专用设备改造优惠,对相关行次的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政策描述进行了细化,方便企业准确填写设备折旧信息。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 重点完善了关于研发费用与数字化升级、设备改造等领域的衔接说明。纳税人若兼享研发费加计扣除与设备加速折旧优惠,应根据实际资产用途进行正确归集和分摊。
  1. 《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
  • 明确了更多税款抵免场景的填报口径。如企业在享受节能减排项目抵免、公益性捐赠抵免等时,需仔细对比优惠适用范围与金额上限。
  1.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
  • 增加了对新政策下的设备改造收入或费用分摊的专项提示,有助于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进行更清晰的汇总纳税计算。
  1. 《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
  • 进一步强调同一集团内不同分支机构之间的涉税数据勾稽;若存在享受区域性或行业性优惠政策的,需在本表中予以标注并保持与主表一致。
  1. 调整其余15张表单的填报说明
    除上述6张表单外,《公告》还对其他15张表单(如《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等)仅作填报说明的更新,以匹配取消A107010、A107040后的整体报表结构以及2024年新颁布的优惠措施。

  2.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的应用

  • 企业办理免税收入、加计扣除、减免税优惠等业务时,不再对应旧表单(A107010、A107040),需在汇总填报主表或新的明细表行次前,先行对照《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所罗列的具体优惠项目,确保口径与政策匹配。
  1. 股权(股票)处置业务的填报规范
  • 重组业务
    按税收规定属于企业重组的,需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填报。

  • 资产损失确认
    若按规定确认为损失,则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填报。

  • 其他股权处置
    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的,应统一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中填报处置收益相关信息。

实务操作建议

  1. 及时更新申报软件,熟悉新版“主表”及附表逻辑
  • 建议企业在汇算清缴前安装并熟悉新版申报系统,尤其关注各表间的勾稽关系是否与以往有显著变化,从而减少填报错误。
  1. 对照新“申报事项目录”管理优惠项目
  • 虽然A107010、A107040表单已被取消,但相关免税收入、加计扣除或减免税优惠并未取消。企业应从“申报事项目录”中找到对应事项名称,并在相应行次填写,以免错失或混淆优惠。
  1. 区分研发、数字化改造和节能环保设备的优惠范围
  • 2024年以后,国家在数字化转型、设备智能化升级等领域出台了多重所得税优惠。企业需梳理实际业务场景,针对不同政策的适用范围、折旧或摊销方式,以及加计扣除比例进行精细化测算,避免重复或遗漏。
  1. 汇总纳税企业加强分支机构间数据对接
  • 跨地区经营企业应在汇算时与各分支机构保持一致的政策口径;若分支机构享受当地特色税收优惠,需在A109000、A109010等表中正确分配和注明。
  1. 做好资料留存与风险自查
  • 虽然简化了部分报表,但企业的会计核算、财务数据及政策适用依据依旧需要完整留档,便于后续税务机关检查时出具合规证明。定期开展自查,可及早发现填报逻辑缺陷与政策理解偏差。

结论

本次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再次优化,体现了税务机关对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快速响应和对纳税服务的持续升级。

  • 对于企业而言:要深刻理解新一轮数字化、智能化设备升级的税收优惠,并借助此次申报表简化,更为顺畅地完成汇算清缴;
  • 对于财税人员:应持续关注《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等相关政策发布的动态调整,合理安排内部账务及资料留存,为企业合规、稳健享受税收红利打好基础。

随着国家进一步鼓励产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针对节能环保、数字化改造、研发投入的所得税优惠仍会不断完善。企业只有在严格遵循申报规范、准确理解政策边界的前提下,才能真正实现最大化的政策利好与最低化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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