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守护善行?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起诉被救老人获赔7000元
法律如何守护善行?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起诉被救老人获赔7000元
近日,上海地铁发生一起见义勇为事件,一名男子在救助一位即将摔倒的老人时自己受伤,却遭到老人拒绝确认救助情况。最终,法院判决老人补偿该男子7000元,这一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事件回顾
去年12月,在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的上行自动扶梯上,6旬老人古女士突然站立不稳向后摔倒。此时,市民柴先生挺身而出,及时伸出援手。虽然成功避免了老人受伤,但柴先生却因冲击力太大摔倒在地。
经医院诊断,柴先生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医生建议支具固定、休息两周,并在两周后进行复查。治疗期间,柴先生请了3周病假,共花费医疗费4000多元,并购买了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
法律判决
柴先生的见义勇为行为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上海市普陀区委宣传部计划为其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然而,在确认救助情况的过程中,古女士却拒绝配合。无奈之下,柴先生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将古女士诉至法院。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此案时,调取了事发地铁站的监控视频,并查阅了医院出具的诊断报告。法院最终认定柴先生的救助行为属实,其因救助古女士导致自身受伤的事实成立,相关费用支出真实存在。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据此,法院依法核定柴先生的各项实际损失,并判决古女士补偿柴先生7000元。判决生效后,古女士已支付补偿款。
社会影响
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广泛讨论。法律援助律师许莉静提醒,见义勇为值得提倡,但见义勇为者也要保护好自身权益。同时,社会各界也呼吁建立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用法律为好人“撑腰”,让好人不再“流血又流泪”。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法律对见义勇为行为的保护,也彰显了社会对传统美德的尊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类纠纷,既维护了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树立了正确的价值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