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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卖给了别人,但是没有过户,以后出事我要承担责任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电瓶车卖给了别人,但是没有过户,以后出事我要承担责任吗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66law.cn/laws/3116199.aspx

导读:电动自行车(电瓶车)在未过户的情况下发生事故,责任究竟该由谁承担?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这一问题,并介绍车辆过户的相关类型和未过户车辆发生事故的索赔问题。

电瓶车未过户发生事故的责任归属

在大多数情况下,当电动自行车已经出售却尚未完成过户手续之时,若不幸遭遇交通事故,通常会将责任归属为购买者。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经过合法的商业交易或其它形式的机动车转移和交付过程中,仅履行了交付行为而未进行机动车登记,由此产生的交通事故对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害,相当于处于机动车辆一方责任范围之内时,其赔偿责任应由接手机动车辆的接受者来履行。

然而,仍有几种特殊情形下,原始业主依然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车辆本身存有严重的质量缺陷或是卖方有意掩盖了汽车关键性的潜在危险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

在未办理过户登记但已交付的情况下,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害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车辆过户的类型

车辆过户存在三种类型:交易过户、赠与过户以及继承过户。

其中,交易过户即凭借买卖行为转移车辆所有权,要求交易双方向车管所提交相关证件办理手续;赠予过户则需签署无偿转让协议并办理公正,随后向车管所递交材料完成过户流程;继承过户乃是在原车主离世后,将车辆所有权移交给继承人,仅需继承人向车管所提供死亡证明及继承权公证书等资料即可。

未过户二手车发生事故的索赔问题

鉴于涉及机动车交易的各方当事人虽然已经通过买卖等方式对车辆进行了实际交付,然而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若在此期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被判定为该机动车一方负有相应的责任时;首先,我们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要求承保该车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提供合理的赔偿金。

如若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损失,那么其余不足部分将由受让人即购买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车辆已经完成了买卖交易,那么就应当由买方来承担这起交通事故所带来的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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