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项目数字化:中敖火龙
非遗项目数字化:中敖火龙
中敖火龙是重庆市大足区中敖镇的一项传统民间艺术,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以其独特的制作工艺和表演形式闻名。火龙全长20余米,由龙头、龙身和龙尾组成,制作工艺精细,表演时灯火通明,场面壮观,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魅力。
历史渊源
“龙灯”这一民间灯舞形式历史悠久,全国各地均有玩龙的习俗。大足“龙灯”约有六个品种,即火龙、彩龙(又叫小金龙)、黄荆龙(又叫水龙)、蝦蟆龙、板凳龙、草把龙等。
中敖火龙,用竹条捆扎成龙形骨架,糊上皮纸,彩绘而成。一般分九节、十一节、十五节等大小不同、长短各异。龙头造型雄伟,呈“S”型,装饰华丽,为其他地区所少见。舞龙时,由若干身强力壮的汉子,各手持支撑龙身的竹竿,在川剧打击乐伴奏下,随着龙头的环绕、摆动而鱼贯翻动前行。白天燃放用竹筒装有火药硫磺制成的黄烟,远远望去,恰似蛟龙腾空飞舞一般。晚上(一般是传统节日晚上)玩龙,则燃放烟花。表演者上身赤膊,下身穿短裤,迎着从四面八方喷射过来的火花(包括干花、铁水花)、火炮,不停地抖动、绕圆场,观者如潮,其情景蔚为壮观。
代表性非遗传承人
宋明时期,舞龙、扎龙人无文字记录可考。清光绪年间以来,中敖龙氏、蒋氏家族传承脉络清晰。
舞龙人:
- 龙文山(字显福) 光绪26年(1900)—1961年
- 龙绍轩(字太文) 光绪32年(1906)—1997年
- 龙运光 1940—
- 唐通刚 1969—
- 苏宝江 1971—
制作人:
- 蒋爕生 辛亥年(1911)—1991年
- 蒋祖福 民国30年—
- 蒋祖禄 民国36年—
- 蒋祖寿 1951年—2023年
- 蒋 波 1969年—
非遗形态
中国的龙文化历史悠久,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由它而派生出来的地方龙文化更是丰富多彩,成了民间民俗活动的传统文化。中敖火龙就是其中之一。
中敖火龙全长20余米,一般有7、9、11、13节等多种规格,加头尾的节数不可为偶数,只能是奇数。由龙头、龙身(若干节)和龙尾用长绳贯通其中连接而成。其制作工艺十分精细:竹篾扎架,麻绳系头,皮纸裱糊,彩色纹身。龙须、龙甲、龙角形象逼真,龙头、龙身、龙尾中空插烛,龙口设喷火装置,在夜幕中舞龙,龙体通明,蔚为壮观。
民间龙文化是吉祥平安、五谷丰登、幸福美满、兴旺发达的象征。逢年过节,喜庆之日舞龙便成为民间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而中敖火龙还赋予其缅怀家乡先烈的特殊意义。
中敖火龙的个性特色,集中体现在“火”字上。夜幕中龙头、龙节、龙尾点燃蜡烛,龙体通明;出龙时,护龙的火流星、油筒、火把(鸭脚板)一齐点燃,场面火爆热烈;迎龙时抛洒烟火,鞭炮齐鸣、火光闪烁;烧龙时,烟花四射、火光冲天、火树银花,表演现场浓烟映罩,犹如置身茫茫火海;抛打铁水,如同“天女散花”,炉火熊熊热闹空前,更难抑制的是现场千万人火一样热烈的激情。
非遗发展趋势
透过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往往可以看到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的文化渊源、风俗习惯和维系一个民族感情的传统。
民俗是一个地区影响最大,群众性最强的基础文化,最能体现一个地区的文化精髓、文化内涵。起于1275年后的“中敖火龙”其实是一种“忠孝”文化的传承。而起于1179—1254年间,高僧赵智凤集中刻造大足宝顶山石窟“刻石追孝”,无疑对它有相当程度的影响;它对以后明代胡子昭“两间正气归泉壤,一点丹心在帝乡”的“忠孝”精神也起了潜移默化的作用。它既是大足民俗文化的一种载体,又是大足历史上特定历史事件的缩影,更是大足人民传统“忠孝”精神的象征。
民俗文化活动的形成,不是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行为,而是人民群众在漫长的生产和生活中,伴随着民族民间的岁时风俗,集中了人民的智慧和才能,在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一个地方、一个民族的习俗一经“约定俗成”,便成为这个地方历代各阶层群众的承认和沿袭,成为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