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商品房保修期规定详解:从基础工程到装修工程的全面指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商品房保修期规定详解:从基础工程到装修工程的全面指南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332073.aspx

在购买商品房时,了解房屋的保修期规定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因保修问题导致的赔偿责任,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 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 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5. 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施工单位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单位保修,由原施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保修费用由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在保修期内,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设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建设单位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缺陷的责任方追偿。因保修不及时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由造成拖延的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的保修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当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