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再整AIS的这些“老套路”了!
可别再整AIS的这些“老套路”了!
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是保障海上交通安全的重要设备。然而,一些船舶为了逃避监管,采取关闭或篡改AIS信号等违规行为,给航行安全带来严重隐患。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和法律法规,详细说明AIS设备的配备和使用要求,并列举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危害。
典型案例
法条链接
AIS设备配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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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AS公约第V章第19条第2.4款:所有3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行船舶、500总吨及以上的非国际航行船舶,以及不论尺度大小的客船,应按要求配备1台AIS,装有AIS的船舶应使AIS始终保持运行状态,但国际协定、规则或标准规定要保护航行信息的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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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S设备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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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船舶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的具体规则,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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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处于常开状态。但是,个别船舶在实际航行中为了逃避海事监管或者其他原因,会采用关闭AIS系统(或不关闭AIS系统只关闭AIS发射端)的办法使船舶“隐身”。船舶关闭AIS后,过往船舶在会遇时无法及时获取船名、船舶动态信息等,极易导致危险局面,发生事故的风险倍增,将严重影响船舶通航安全。实际上,海事执法人员通过开展水域巡航、信息化系统报警、船舶交通管理中心信息比对等方式,可以全方位掌握船舶此类违法行为。因此,人为关闭AIS的行为并不能逃避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管。想要通过“隐身”躲避海事监管的船舶请三思!
AIS设备检查中常见问题一览
1.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设备型式认可
证书
和产品证书
船舶配备的AIS设备应通过型式认可,型式认可证书或复印件、设备产品证书应放在船上以备检查。
2.同一艘船舶安装多台AIS设备
应保证安装上船的AIS设备与产品证书、船检证书、电台执照等证书保持一致。
3.静态数据、动态数据以及航次动态
不准确
如MMSI、船名、呼号、船舶种类等静态信息应与船舶证书保持一致。船位、对地航向、船艏向等动态数据应显示准确。目的港、吃水、预计抵达时间等航次信息要及时更新。
4.AIS未正常开启
船舶营运期间(包括航行、靠泊和锚泊等),AIS设备应保持功能正常,处于常开状态。AIS开启后应能在2分钟内进入正常工作状态。
5.船员不熟悉AIS设备的使用要求
负责AIS设备操作的船员,应熟练掌握AIS的使用、检查和测试等操作,能够保证在航行、停泊、作业中能够与过往船舶保持有效沟通联系,发生事故险情时可有效应对。
温馨提醒
近日,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全国首例篡改船舶AIS航迹掩护走私案件依法宣判。潍坊海事部门在电子巡查中发现“明XX”轮AIS轨迹偏离定线制航路和船舶习惯航路,且航速存在明显异常,通过与海警局开展执法协作,最终查实船舶通过伪造AIS信号从事走私行为。这是海事部门打击AIS重大违法行为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近年来,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开展水上无线电秩序管理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效打击了各类AIS相关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船舶AIS使用秩序,维护了良好的水上无线电通信环境。
海事部门提醒各船舶和广大船员朋友,为了您的航行安全,请规范使用AIS设备,发现AIS设备故障后应当立即报告海事管理机构,及时进行维修,并在航海日志中做好记录。因切换电源等原因导致AIS断电关闭的,应当在恢复电源后立即开启,并在航海日志中注明相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