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芜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指南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芜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办理指南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1526916.aspx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制度安排。在芜湖市,符合条件的居民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获得必要的经济支持。

办理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荆山河路1号芜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办理材料

  1.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授权书
  2. 身份证复印件
  3. 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办理流程

  1. 申请:线上通过政务网芜湖分厅申请,线下到镇街申请
  2. 受理:核实镇街转报的材料
  3. 办结:按比例抽查,完成审核后,作出认定,办结之日起次月开始享受。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的认定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一条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综上所述,在芜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县湾沚镇荆山河路1号芜湖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民政局窗口办理。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咨询,他们会提供专业的意见给大家。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