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变现”踩了著作权“红线”?这封“信”出手了!
“流量变现”踩了著作权“红线”?这封“信”出手了!
近些年,各自媒体、APP等通过网络推广平台承接广告牟利变现已成为当下首选。在与第三方合作期间,网络推广经营平台暴露出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的不足,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牟利。近日,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犯著作权罪案件,案件生效后,闵行区人民法院向网络推广经营平台发出了司法建议,并得到了积极回函。
基本案情:运营盗版小说APP团伙获刑
杜某某指令徐某某等人以自己名义或者通过他人注册成立100余家公司,将他人发送的“多看阅读神器”等移动端小说APP软件与上述注册的公司绑定并进行网络域名备案登记,并与“穿某甲”等网络推广平台签订合作协议为上述APP承接流量广告营利。盈利方式系以注册的公司通过“穿某甲”等网络推广平台承接广告,并将广告植入上述APP,当用户使用APP观看小说或漫画时,通过观看植入广告,产生流量,并以流量费用的形式转账至上述公司。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与被告人徐某某、田某某等人结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均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情节、认罪态度等,判处各被告人三年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
公司回函:积极反馈采取改进措施
某网络推广经营公司收到闵行区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后及时回复,并针对其工作流程机制、平台管理等进行了积极整改:
一、平台强化对合作方的审查监管,筑牢知识产权风险防线
构建了完善的合作方准入规则及审核制度。合作过程中,建设并畅通多种投诉渠道。一旦发现变现应用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平台会严格按照管理规定,对合作方违规账户封停,并根据违规情况对合作方违规账户采取限制新账户、扣罚变现收益分成、关停账户或终止合作等处理措施。
二、严格落实违规处理措施,重视知识产权培训及流程建设
完成对涉案主体的全面排查工作,并对涉案主体的账号予以封停、停止相关合作。深入开展审核规则及流程的优化选代工作。一方面,通过组织内部员工培训、强化工作考核、开展专题训练;另一方面,缩短审核反馈周期,提升排查效率,全方位提升平台的治理水平。
三、加强与主管部门协同治理,共建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司法监督、平台监控相融合的多位一体联合共治长效机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证据调取。着重优化内部管理,进一步畅通业务、审核、法务等各部门之间的高效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及相互监督。
法官提醒:加强版权内容审核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就是保护新质生产力。法院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单是争议的解决,更重要的是向预防侵权、完善企业内控方向进行延伸。
一、增强著作权保护意识,抵制侵权行为
网络推广平台应始终将保护知识产权放在首位,积极倡导尊重原创的思想理念。同时,平台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边界,杜绝任何形式的未经授权使用他人作品的情况。
二、技术赋能,加强著作权内容审核
网络推广平台应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构建高效的版权内容审核系统。合作方在入驻合作平台时,网络推广平台应注重审核著作权人提交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著作权授权书、ICP备案等主体资质和行业资质等信息,确保合作方保证权利的清洁性。
三、完善投诉渠道,快速响应维权诉求
网络推广平台应拓宽多种投诉渠道,包括平台工单、客服电话、线下函件等各种举报、投诉方式,一旦发现可能存在侵权情况,积极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形成平台业务风险防控的有效闭环。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推动创新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作为网络推广平台,不仅应维护创作者的权益,更重要的是担负着促进网络生态发展的责任,共同为构建一个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社会,为新时代新质生产力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
本文原文来自上海闵行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