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公安交警提醒: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
集安公安交警提醒:未满16周岁严禁骑电动车
2025年3月13日16时许,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东警务站民警在巡逻至云水路第七中学附近时,发现两辆电动车正相互追逐嬉闹,两名驾驶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下车将其拦至路边进行劝阻,见驾驶人面庞青涩,民警推测其应该是未成年人。
经调查得知,邢某相约潘某到路边骑车玩耍,其中潘某未满16周岁,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民警对两人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明确告知两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上路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交通事故要承担责任,安全头盔是摩托车、电动车骑乘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是对自身安全的最好保护,要树立安全防护意识。随后,民警通知两人家长到现场依法处理并签订保证书,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教育和监管,达到以罚促教、以教促管的目的。
集安公安交警提醒: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包括摩托车在内的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依法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在这里要提醒家长,作为监护人要负起责任,了解相关法律规,在孩子交通安全问题上坚决不马虎,保障“祖国花朵”安全成长。
一、要教育未成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作为孩子监护人的家长,应当负起监护责任,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自行骑摩托车、电动车,并对此进行监督。摩托车驾照与汽车驾照一样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申领,如果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肯定是属于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二、要教育未成年人乘坐电动自行车时戴头盔
在所有交通事故伤亡中,不戴头盔占的比例非常大,同时也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必须让孩子明白戴头盔不是戴给人家看的,也不是戴给警察看的,而是为了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从而让孩子从小养成文明交通意识。
三、要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
家庭是孩子温馨的港湾,父母是孩子生活中的老师,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必然会影响孩子。家长要以自己一言一行来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特别要坚决杜绝孩子上学、放学时乘坐超员、超速、无牌无证、报废和存在其他安全隐患,以及无载客营运资质的车辆。乘坐汽车时要系好安全带。
四、接送学生车辆不要乱停乱放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要服从交警和学校安保人员的指挥,多鼓励孩子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努力培养孩子独立生活的能力,行经学校路段减速让行,遇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拒绝酒后驾驶。
五、要摒弃交通陋习,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一个文明的城市离不开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学生家长要自觉摒弃交通陋习,自觉做到不超速超员,不闯红灯,不争道抢行,不逆道行驶,同时教育孩子在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走人行横道并服从交警和信号灯的指挥,不得闯红灯,从小做一个文明交通参与者。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