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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毕业后拒绝返岗被判赔30万余元 单位出资读博后拒绝返岗被判返还

创作时间:
2025-03-16 23:00:16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博士毕业后拒绝返岗被判赔30万余元 单位出资读博后拒绝返岗被判返还

引用
搜狐
1.
https://m.sohu.com/a/780426340_162758/?pvid=000115_3w_a

2018年9月,熊某作为新疆克拉玛依市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赴内地某高校进行为期4年的专业博士研究生全脱产学习。为留住人才,该事业单位与熊某签订《在职人员参加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合同书》(以下简称《教育合同书》)。合同中双方约定:熊某在学习期间,所在单位支付基本生活费、缴纳社会保险、毕业后回单位上班等内容。

2022年7月,熊某顺利毕业,可她却未按约定返回单位任职,而是未经单位许可,赴其他单位工作。该事业单位与熊某就是否应该返还脱产学习期间支付的工资、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及支付违约金问题产生争议。

该事业单位向克拉玛依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出具仲裁裁决书,裁决熊某向该事业单位返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等费用30万余元;该事业单位为熊某办理解除聘用合同手续,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熊某不服裁决,将该事业单位诉至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熊某学习期间,某事业单位履行了《教育合同书》约定,向熊某支付了基本生活费,并缴纳了社会保险,但熊某毕业后未返回单位继续任职,且在学习期间未向某事业单位提供劳动,故熊某应当向某事业单位返还学习期间的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最终,法院判决熊某向某事业单位返还工资及社会保险等待遇30万余元。

本文原文来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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