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抚慰 用心呵护——延津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用爱抚慰 用心呵护——延津县人民法院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被害人因其身心的脆弱性,在遭受侵害后往往会留下严重的心理创伤。这些创伤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创新司法保护模式,通过联系专业心理医生,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并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共同开展家庭教育,引导和鼓励被害人及家属走出心理阴影,积极面对生活。
案件回顾
小花系一起性侵案件的被害人,案发后,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3年。该案件对被害人小花造成了较大心理影响,生活中长期沉默寡言,一直未能走出心理阴影。小花的抑郁症久治未愈,家庭处境十分艰难。不久前,被害人小花再次出现深夜啼哭、自残、自杀行为,只能入院治疗,但医药费高昂,这让其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图源网络 侵删)
得知这一情况后,刑事审判庭涉少案件审判法官冯丽利十分痛心,为了引导她尽快走出阴霾,走向新的生活。通过延津法院邀请了新乡市中心医院专业的心理咨询医生为被害人小花进行心理疏导。
3月4日,在法院心理咨询室,心理医生与小花进行了细致的交流,同时也向办案法官、家属了解了她的成长经历、家庭问题等情况,制定了疏导方案,进行了相关心理疏导和干预,引导其放下心理阴霾,积极重返校园学习生活。
同时承办法官和被害人的监护人进行了沟通,建议监护人,不仅要加强对小花的监管和教育,更重要的是要走进小花的内心世界,尊重孩子、信任孩子,倾听孩子内心真实的想法,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小花的不幸遭遇一直牵动着承办法官的心。为了更好地传递司法温暖,帮助小花渡过难关,目前,延津县人民法院积极与当地政府、妇联、民政等部门衔接,一起商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以及后续帮扶救助等措施。
通过此次与心理医生的合作,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心理疏导,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这一成功实践不仅为解决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也为延津法院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体系指明了方向。
“护花更须众人力,春风化雨无尽时”。维护未成年人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下一步,延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积极开展审判延伸,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助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