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六大权利详解
商标权的六大权利详解
商标权是企业或个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专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续展权等。这些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对于维护企业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详细介绍商标权的各项权利及其具体内容。
商标的权利详细说明
1、专用权: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意味着只有商标权人有权在其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注册商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在同一种或类似的商品与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2、许可权: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3、转让权: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4、续展权: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5、标示权:商标注册人使用注册商标,有权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在商品上不便标明的,可以在商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以及其他附着物上标明。
6、禁止权: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不经过自己的许可而使用注册商标和与之相近似的商标的权利,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相关问题与解答
1、问题: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答案:商标权的保护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为10年,但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续展的方式延长保护期限,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同样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理论上,只要商标权人愿意并按时办理续展手续,其注册商标可以一直受到法律保护。
2、问题:商标转让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案:商标转让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