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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免契税?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什么情况下免契税?

引用
1
来源
1.
https://m.66law.cn/laws/578791.aspx

契税概述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根据当事人双方订立的契约等对产权进行征收的一种税。

征税范围及纳税人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发生产权转移变动的土地、房屋。在中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

具体包括:

  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交换
  3. 房屋买卖
  4. 房屋赠与

税率

国家规定契税率为3-5%,目前实行1.5%的税率。

免征契税的情况

  1. 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免征契税。

  2. 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土地、房屋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部分,免征契税。

  3.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在本市规定标准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因原住房未达到本市规定标准面积而重新购买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4.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办公室(楼)、档案室、职工食堂,教学的教室(教学楼)、实验室(楼)、操场、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医疗的门诊部、化验室、住院部、药房,科研的试验场、试验楼,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直接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等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5. 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地上和地下的军事指挥工程,军用的机场、库房、营区、训练场、试验场和通信、导航、观测台站,以及市财政局和市地方税务局确定的其他用于军事设施的土地、房屋,免征契税。

  6. 共同占有的土地、房屋权属分析,免征契税。

  7.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8. 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京外交机构、联合国驻京机构以及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按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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