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假证给法院,拘!
提交假证给法院,拘!
为谋取非法诉讼利益竟敢伪造国家机关证件!2025年3月13日,安龙县人民法院对在诉讼中提交伪造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的当事人姚某红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0日的决定。
法院审理查明,在原告孔某某与被告姚某红、吴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姚某红为获取借款,通过不法渠道伪造与吴某某的“结婚证”及某房屋“所有权证”。原告孔某某持“房屋所有权证”至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核验,经鉴定该证书系伪造,当场被依法收缴。更令人震惊的是,姚某红竟将伪造的“结婚证”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企图混淆事实、干扰审判。
法官提醒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程中需严格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严禁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否则,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构成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