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护航”AI作品著作权?
法律如何“护航”AI作品著作权?
AI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科学技术,自出世以来就备受争议。今年6月20日,全国首例涉及AI绘画大模型训练著作权侵权案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4名插画师将AI绘画大模型平台和内容分享平台告上法庭,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网络热议,再次让AI作品著作权问题成为荧幕上的“焦点”。
著作权又称版权,主体一般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AI并非常规的创作主体。但不可否认的是,使用AI工具将会是未来文艺作品创作的常态,如何进一步规范还需法律的“保驾护航”。
要完善法律规定,肯定AI作品的版权。传统作品的创作由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构成,而AI作品的是通过程序算法生成,似乎难以被评价为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但从AI创作逻辑上看,其并非程序化的“机械性”生成,也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简单复刻,AI作品的呈现方式、表现内容都因使用者对提示词、参数涉及的不同而有所区分。因此,应对AI作品的可版权性持更加开放的态度,立法机关应当根据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肯定AI生成式内容的知识产权,为AI创作涵养生根发芽的“土壤”。
要确定作品归属,保障创作者的权益。现行著作权制度以“人”的智力成果作为衡量标准,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主体仅能为民事主体。当下的AI尽管再智能,也缺乏自由意志,显然不能被视为作者。著作权本质上保护的是创作者的个性化思想表达,AI软件的开发者仅提供通用数据模型,并未实际参与作品的实际创作,所提供的帮助也很难被评价为“个性化”,而软件的使用者参与了作品创作的全过程,其通过关键词调整修正的过程体现了专属的审美选择和个性判断。因此,将AI作品的著作权主体确定给使用者更为合适,应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使用者的智力投入,允许使用者以著作权人身份许可或转让自身权利来获取相应报酬,激发人们的艺术创作激情。此外,对在用户协议中将生成作品的知识产权约定给软件开发公司的条款效力应予肯定,进一步刺激市场主体的创作活力。
要多举并措,强化AI作品版权保护。当前公众对AI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不强,网络上滥用AI作品的乱象时有发生,传统的侵权认定标准在AI创作场景下也面临适用难的问题。在法律和科技的交叉地带,执法者不仅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还需要兼有一定的技术背景。因此,应搭建起严密的AI作品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一方面,建立数字版权管理系统,为AI作品提供著作权登记、授权管理,进一步规范AI作品的著作权使用。另一方面,建立专业化的AI作品著作权保护队伍,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倒逼市场对AI作品的规范使用。此外,在技术层面,可在AI作品中嵌入数字水印,水印可以包括创作者的信息、创作时间等,为确定作品的原始作者和版权归属提供证据。只有在专业化管理、技术化保护上形成多方合力,才能形成AI创作领域的良好氛围。
科技或许是冰冷的,但思想是有温度的。AI技术重塑了我们的生活与认知,为创作领域带来前所未有的变革,引发的著作权问题也同样日益凸显。重视不能停留在口号,保护不能止步于纸面,我们必须正视由此引发的挑战,在法律层面及时跟进,以法治之力让AI文艺作品的创作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