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我们身边的“平凡英雄”①
致敬我们身边的“平凡英雄”①
在平凡的生活中,总有一些人用他们的英勇行为,诠释着见义勇为的精神。他们或许只是普通人,但在关键时刻,却能挺身而出,守护他人的生命安全。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些身边的"平凡英雄",感受他们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
见义勇为,是指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的人员,挺身而出,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人性中最高尚的一面,是社会进步和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必然要求,见义勇为行为有助于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激励多元主体更加积极主动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突发灾难事件、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平凡而普通
却一次次用见义勇为的善行义举
书写了一个个
平凡而不凡、普通而不同的故事
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
传承了中华美德
托起了人间烟火
护佑了万家安宁
在我州“99公益日·助力红河见义勇为”
宣传募捐活动开展之际
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
去了解他们的英勇事迹
感受榜样的无穷力量!
罗荣华
男,彝族,团员,2003年11月生,大理州永平县龙街镇桂新村委会莲花三组村民,生前系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辅警。
2023年2月13日凌晨,罗荣华下班与朋友相约吃完宵夜后,骑车行驶至蒙自市文竹街时,看见李元(化名)等人在街上酒后滋事,且有人手中持刀,为维护公共安全,罗荣华不顾自身安危,挺身而出劝阻李元等人的滋事行为。在劝阻过程中,他被李元等人殴打并用刀捅伤,13日8时22分,经抢救无效死亡,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在危险时刻,罗荣华始终牢记守护万家平安的责任和使命,用生命捍卫正义,用行动守护群众平安,用平凡之躯铸就时代之歌。
2024年,罗荣华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
陈伟
男,哈尼族,1987年11月24日生,大学本科文化,红河州石屏县异龙镇普家冲村村民。
2023年3月24日16时左右,河口县农村商业银行瑶山支行客户经理陈伟正在办公室办理业务,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喊“着火了”,他立即出门查看,发现离银行网点不足50米远的一幢民居楼起火。着火房屋浓烟滚滚,不断往外蹿着火苗,情况十分危急,陈伟临危不惧,迅速提起营业网点的灭火器冲到火场救火。正当陈伟从窗户向内喷灭火剂时,屋内突然发生爆炸,长长的火舌往外吐了足足数米远,他因躲避不及被火焰喷到,导致脸部、脖子、手臂等多处烧伤,他不顾伤情,冒着生命危险与火灾战斗到底,直至火被顺利扑灭。随后,陈伟被送到医院救治脱离了危险。
2024年,陈伟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曹恩文
男,汉族,团员,1996年2月生,文山州麻栗坡县铁厂乡孔抗村委会下木椅村村民。
2021年12月8日晚8时许,曹恩文途经蒙自市麒麟街时,突遇一餐馆因炒菜不慎引发火灾。曹恩文见状,来不及多想直接冲进该餐馆,拿起店里的灭火器进行灭火。直到消防队员和警察赶来合力将大火扑灭,随后,曹恩文默默离开现场。面对突发火情且起火点附近放置有4罐液化气,随时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情况,曹恩文临危不惧,果断施救,充分彰显了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谱写了新时代正气之歌。
2023年,曹恩文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杨天佑
男,汉族,中共党员,1954年6月生,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鸿雁社区居民。
2021年12月11日20时30分许,杨天佑正在蒙自市南湖公园六角亭锻炼身体,忽闻有人跳入湖中,随即寻声赶到现场。当时已经看不见落水者,年近古稀的杨天佑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跳入冰冷的湖水中进行施救。经过两次艰难的潜水寻找,杨天佑最终成功将落水女孩从水底拉起并托举到岸边。上岸后,杨天佑顾不得自身寒冷,也未休息片刻,第一时间为女孩做心肺复苏,直至医务人员和警察到来才放心离开。杨天佑的见义勇为行为是一名党员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最好诠释,彰显了人间大爱。
2023年,杨天佑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亚杰
男,彝族,1965年1月生,红河州蒙自市文澜街道南湖社区居民。
2023年6月25日13时许,李亚杰与妻子在蒙自市南湖西路散步,忽听有人呼救,他闻声望去,只见一名落水女子在水里拼命挣扎、沉浮不定。李亚杰见状,挺身而出跳入水中,奋力将落水女子救上岸。被救女子身体无大碍但情绪低落,李亚杰详细询问情况并暖心安慰,直至警察到来后,才携妻子默默离开。李亚杰身患肺癌却不顾自身安全,在危难时刻挺身而出挽救生命,以具体行动传递社会正能量,用大爱彰显生命的可贵。
2024年,李亚杰被红河州人民政府授予“红河州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李树发
男,彝族,1962年4月生,60岁,初中文化,红河州个旧市沙甸街道冲坡哨社区居民。
2022年6月1日19时30分左右,李树发吃完晚饭散步到水库附近,忽然听见有人呼叫“有人落水了、有人落水了……”。李树发立刻顺着呼救声飞奔上水库查看,只见一名落水儿童的头只露出来一点点,小手在水里不停乱打,随时可能沉下水底,情况十分危急。李树发毫不犹豫地跳进冰冷的水里,奋力游到几乎失去知觉的孩子身边。李树发由于心脏不好且患有高血压,体力消耗较大,抱住小孩的手几次滑落,但他并未放弃,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小孩拖到岸边,在岸边的群众一起合力接住小孩,经过紧急施救,小孩终于转危为安。
2022年,李树发被个旧市人民政府授予“个旧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内容由红河州委政法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