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吗
赠予书有法律效力吗
赠予书作为法律文件,其法律效力如何?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和受赠人分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详细解析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及相关法律规定。
赠予书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经公证的赠与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对于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即使赠与人已经去世,公证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前款规定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八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规定。
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
赠与合同成立后的义务
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和交付方法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对于需要经过登记才能发生物权转移的财产(如不动产),应在完成登记后才视为物权转移完成。赠与物交付后的效力
如果赠与人已经将赠与财物交付给受赠人,且物权发生转移,那么受赠人将合法享有对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和处分权。此时,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赠与物未交付时的权利
如果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尚未交付合同约定的财物,赠与人有权不履行赠与义务并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如果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于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交付,并且赠与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赠与物的瑕疵责任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原则上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如果赠与附有义务,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如果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而故意隐瞒或作出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赠与合同的法律意义
虽然赠与不可能成为社会中财产所有权移转的主要形式,也起不到直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现代社会,赠与仍具有相当的社会意义:
- 社会财富平衡分配
- 沟通感情,融洽社会气氛
- 减少社会矛盾
赠与合同是典型的无偿合同和单务合同,即赠与人无对价而支付利益,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待给付义务既可获得利益,这一合同关系导致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严重违反公平和等价有偿的交易原则。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赠与合同的立法中,立法者都尽可能采取措施优遇赠与人。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是在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物交付之前,赠与人得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撤销赠与的权利。《合同法》第186条规定了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即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其目的就是赋予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合意后法定要件实现前以悔约权,使赠与人不致因情绪冲动,思虑欠周,贸然应允将不动产等价值贵重物品无偿给与他人,既受法律上的约束,遭受财产上的不利益。
特别提示
在赠予过程中,双方务必要签订赠予协议书。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