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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案说法】借款人去世,欠债谁来还?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鸠案说法】借款人去世,欠债谁来还?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369771

生活中,借款人去世,欠款谁来还?是否是人死债销?近日,鸠江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件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

原告毛某与万某系亲戚。自2014年以来,万某因生意经营周转,向原告借款,原告陆续以现金等方式向其借款。2019年2月16日,万某向原告出具借条一张,载明:“今借到毛某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2019年2月30日付一笔拾万元整,借款人:万某。2019年2月16日”。随后,原告多次向万某催要款项,屡屡推脱。

2022年12月12日,万某因病去世。原告要求万某的父母、配偶及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履行还款义务,(起诉被告万某、薛某系被告万某父母,被告周某系万某妻子,被告万某甲、万某乙系万某之子)。其中被告周某与被告万某甲、万某乙共同辩称,对原告诉请中陈述的事情不知情,请求法院依法公正判决。

抽丝剥茧 法官断案

原告系万某的姐夫。2014年11月19日,万某向原告出具一张收条,载明收到了原告合资投众泰4S店的款项40万元,股份占比以公司成立为准。该投资款40万元,(其中20万元原告指示案外人万某于2014年11月18日转入了周某名下,8万元由原告直接转入万某指定的某公司账户,剩余12万元为现金支付。)

2017年2月,原告从4S店撤股,万某应支付其投资加分红合计54万元,因无力支付,万某于2019年2月16日向原告出具一张借条,载明借到了原告54万元,2019年2月30日付10万元。后万某一直未能还款,原告在微信中多次向其催要均未果。

万某于2022年12月13日死亡,原告与万某之间形成了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借条出具后,万某未能还款,故对原告主张的欠付其借款本金54万元的事实,法院予以确认,万某生前未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万某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周某、父亲万某、母亲薛某、长子万某甲、次子万某乙,留有的遗产为南翔万商商贸物流城门面房两间,其法定继承人均未声明放弃继承其遗产,故应在继承万某遗产的范围内对原告承担清偿责任。

法官说法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同时也负有处理被继承人债务的职责。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尚未分割,可以和其继承人协商先以遗产偿还债务、然后再行继承;如果其遗产已经被分割继承,可以要求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本案中,被告均没有放弃继承权,实际继承万某的房产,且财产数额高于欠款,其应当对万某生前未了结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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