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莫图一时便利,“飞线充电”不可取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莫图一时便利,“飞线充电”不可取

引用
澎湃
1.
https://m.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304743

近日,上海徐汇区斜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理了一起"飞线充电"违法行为。这一案例不仅展示了城市管理执法的严格性,也提醒公众要重视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不要因图一时便利而忽视潜在风险。

案件经过

近日,徐汇区斜土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到某居委会工作人员上报,反映某小区内存在"飞线充电"违法行为。为有效防范和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街道夜巡队先行前往发生地点核实情况,经核实确实存在"飞线充电"违法行为,夜巡队员对该户居民提出改正要求。

次日,执法队员上门时发现"飞线充电"行为仍未改正,随即对该户居民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开展宣传教育,说明了"飞线充电"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居民承诺今后将会前往集中充电场所为电瓶充电。

案件分析

此案件中,一方面当事人居民所在小区充电柜配备齐全,无客观上的充电难问题存在。另一方面居民对法律法规的认识有所欠缺,宣称其使用的是电瓶车专用充电线,未意识到"飞线充电"是违法行为。

"飞线充电"的危害

  1. 充电插板烧蚀:插线板功率选择不当,在使用时容易烧蚀,一旦过载便有可能引发火灾,甚至出现车辆起火的现象。

  2. 漏电:"飞线充电"并不像使用充电桩一样安全,难免会有人不注意触碰产生触电的情况。同时,也会面临下雨下雪时插座短路的情况,带来安全隐患。

  3. 殃及他人:从高层窗口扔下十几米电线充电,一旦过载即会造成燃烧产生火灾,飞线途径的住户也将遭殃。

法律法规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