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不谢!法律人的恋爱“避坑”指南
拿走不谢!法律人的恋爱“避坑”指南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每个人心中爱情最美好的样子。但情路漫漫,难免会有坎坷,需要我们共同面对。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在追寻爱情的路上,有哪些法律上的"坑"需要避开。
未经对象同意,偷看对象手机合法吗?
小王和小李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他们经常在工作上有交集,慢慢地开始注意到了对方。小王为了了解小李,经常偷看小李的工作电脑和手机。通过小李的手机,小王全面地了解了小李的兴趣爱好,并假装与小李有共同话题,慢慢地成为了朋友。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官提示
好的爱情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都不应该使用违法手段去获取对方的隐私。自然人隐私权受法律保护,未经允许偷看他人手机信息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因此,生活中无论是情侣还是夫妻,都不应私自偷窥伴侣手机。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以撤销婚姻吗?
小王与小李成为情侣后,为了和小李结婚,隐瞒了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结婚后,小李发现小王易怒暴躁,且每天都服用药物,询问后才得知小王在婚前患有精神疾病,遂要求撤销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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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官提示
诚信是爱情长久的关键。在民法典中,诚信原则不仅适用于婚姻关系,同样适用于恋爱关系。恋爱中的双方应相互信任,彼此坦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离婚后彩礼能要回吗?
小王和小李感情最终破裂。小李打算与小王离婚,小王知道后告知小李,如果你想离婚并且孩子归你的话,就先把彩礼还回来。小李哭诉说因为父亲生病,家里已经没有钱再给他,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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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官提示
彩礼本质上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即如果双方未成功缔结婚约,所附解除条件生效,该赠与合同自始无效,给付方可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反之,则彩礼的所有权归受赠方所有,给付方无权要求对方返还。本案中,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共同生活,故小王要求返还彩礼的行为于法无据。
离婚后造谣前任合法吗?
小李最终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撤销了婚姻关系。法院考虑到孩子年龄不满一岁,依法判决孩子由母亲小李抚养。小王因此对小李怀恨在心,并开始到处散播小李婚内出轨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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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官提示
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禁止他人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名誉。如果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每位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牢固树立道德底线,严格遵守行为规范。
世间美好 因缘而盛
但并不是所有的爱情
都注定会有美丽的结局
爱是双向奔赴 也是相互成全
好的爱情不仅需要修炼
也需要双方共同经营
愿世间所有人都能收获幸福美满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