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执行法官》:带你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日常
追剧《执行法官》:带你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日常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携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出品的电视剧《执行法官》开播。该剧通过展现执行法官的工作日常,带领观众深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具体流程和面临的挑战。
说起法官,身穿法袍、手持法槌,
庄严肃穆地坐在审判席的样子浮现眼前,
但是法院还有这样一群法官,
他们身穿法袍,却很少敲法槌,
他们常年奔波、查人找物的身影
不在法庭里,而是在执行的路上。
近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携手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出品的电视剧《执行法官》开播了,全剧共演绎了16个贴近生活的执行案件,旨在深度挖掘执行法官在破解棘手案件过程中的汗水与坚守,诠释强制执行背后的温情与人性光辉。
下面,
一起了解一下执行工作吧。
一
执行是什么?
“法官,我打赢了官司,你什么时候可以把钱给我?”
这句话,对于执行法官们并不陌生,这可是执行法官的日常,是每天都能从当事人处听到的高频语录,所以,执行法官们有时候也会笑称自己就是一个官方“讨债公司”。那执行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第三编规定了执行程序的内容,简而言之,强制执行程序便是,一方当事人不主动履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
申请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法官,我这笔欠款法院判决下来都5年了,对方一直没有偿还,我要法院帮我去执行这笔钱。”
这也是执行法官们经常碰到的情形,面对在法院判决后一直没有申请执行的当事人,我们该怎么释法?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虽然法律赋予了胜诉人的申请执行的权利,但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期间的最后一日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所以胜诉当事人在取得胜诉法律文书后,要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
三
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可以采取什么强制措施?
“法官,被执行人就是个不讲诚信的老赖,他一直不还我钱,还不接我电话,现在人也找不到了,但他老婆有钱,你们快执行他老婆。”
执行法官每当听到当事人的这类诉求时,也只能苦笑一下,后耐心地向其释明,法院只能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及冻结等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存在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法院也只能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份额,不得对他人及他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即使是夫妻也不例外。
具体如下
1.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其期限内履行义务并报告财产。
2.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或线下调查的方式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不动产、证券、公积金、车辆、股权、其他投资性收益等财产情况,并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执行措施,后续可对财产依法进行评估、拍卖。
3.对于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院将会视情况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法,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了解完执行是什么,
下面我们就跟随剧情,
一起走进“执行小课堂”。
01
案外人怎么提执行异议?
剧中,齐麟为姑妈购置饭馆并登记在姑妈名下,现饭馆被儿子偷偷地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并抵押给第三人。法院现将强制执行该饭馆,姑妈该怎么办?
姑妈可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在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执行标的物提出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当案外人认为自己是真正产权人,而法院的执行行为可能侵犯了其合法的权益时,可以提出异议。如果案外人的执行异议被驳回,仍有权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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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三十八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2
被执行人隐匿财产,法官如何处理?
齐麟刚到执行庭不久,就遇到了马场老赖一直拖欠欠款的案子,马场老板说自己没钱还债。申请执行人称马场老板前不久刚购买了一批小马,后齐麟通过观察马场的内部构造以及马场老板一反常态的态度,推测幼马可能被藏在马场里。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众人的努力下,在草垛后面发现了被执行人新购置的幼马。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隐匿财产的,执行法院有权依法对其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并查封扣押该财产。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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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九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采取前款措施,由院长签发搜查令。
03
执行法官坚持不懈追求的是什么?
剧中,齐麟在庭务会上发表对从刑庭轮岗到执行局的感想时讲到:“法律判决只是文字意义上的法律正义,要使判决获得事实正义,即老百姓能够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且实实在在的物质结果,可能还需要很长的一段路要走,这就是执行法官存在的意义。”
面对老赖绝不手软,你所追讨的每一笔钱可能都是当事人的救命钱;面对危困及时响应,你所奉献的每一份关心可能都是当事人对法律的温度感知。执行从来都不是冰冷的法律程序,执行法官也不是机械的执行者。如果都能像剧中一样,解开当事人心结,给纠纷最大限度画上句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服判息诉,这就是执行法官不懈的追求。
《执行法官》中每一个案件,每一次执行场景,都是我们每个普通的执行法官日常工作的缩影。“办利民之事,怀爱民之心”不仅是对执行法官的由衷赞美,更是对执行法官行事准则的殷切期盼。一纸非终点,执行在路上,而我们执行法官将继续穿梭市井,让正义随行于烟火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