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五大措施
合肥市加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五大措施
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持续开展合肥市房建市政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专项治理的通知》,其中重点强调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投入。
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
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是确保安全的重要环节。在作业实施前,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观看警示视频,明确告知作业环境中的高坠风险及相应的防范措施。这一步骤有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防护用品发放与使用
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是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基础。用人单位需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具,如安全帽、五点式安全带等,并形成发放台账,作业人员需签字确认。现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情况,确保其有效性。
设施设备验收
设施设备的验收是确保高处作业安全的另一个重要环节。在作业前,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对成品金属梯、金属马凳、移动操作平台、脚手架、卸料平台、吊篮、登高车等登高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自制登高设施,如自制梯、自制吊篮挂篮、自制马凳等,以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防护措施完善
在高处作业施工现场,防护措施的完善同样不可忽视。应设置有效的临边防护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对预留洞口、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设施进行验收,严禁随意拆除。在外窗、阳台、设备平台等临空部位附近进行登高作业时,应设置安全带系挂点或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坠落事故的发生。
现场管理人员履责
现场管理人员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应严格履责。他们需对作业环境进行复核,确保高处作业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符合要求。严禁在吊篮、脚手架、登高车等作业面堆载,严禁人员超出防护高度作业,严禁无防护措施下的垂直交叉作业。在突遇强风或浓雾等恶劣天气时,应立即停止室外高处作业,并在恢复施工前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确保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继续施工。
综上所述,合肥市通过五大专项治理措施,全面提升了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减少事故的发生,还能有效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城市建设的安全推进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