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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撒谎?罚!!!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在法庭撒谎?罚!!!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8393582

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不仅会严重妨碍案件审理,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被告李某在庭审过程中作虚假陈述,隐瞒事实,最终被法院处以5000元罚款。

原告曾某与被告李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时,原被告向法院签署《诚信诉讼保证书》,明确了解庭审中作虚假陈述、隐瞒事实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

庭审过程中,李某罔顾事实,坚称“没有拿欠条”,“未向发包方要过钱”,其陈述明显与法院向案外人调查掌握的案情不符。办案法官向李某出示案外人陈述后,李某最终承认,其实际收取了案外人支付的属于合伙体的工程款6.5万元,欠条原件也确实由其交给案外人。

石城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李某故意作虚假陈述妨碍民事诉讼,违背诚信诉讼的法律义务,其行为严重影响正常诉讼活动。法院依法对被告李某庭审中作虚假陈述妨碍案件审理的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

诚实守信不仅是法律明文规定的诉讼原则之一,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中的重要体现。广大诉讼参与人应诚信诉讼,依法维权,不诚信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情节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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