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兼职过程中受伤谁承担责任?
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兼职过程中受伤谁承担责任?
兼职是相对于全职来说的一种说法,兼职不像全职一样按照公司的正常上班时间去工作,兼职的工作时间比较自由,但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兼职的稳定性相较于全职要差一些,很多人会觉得做兼职没有保障,那么在法律上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如果在兼职过程中受伤又该怎么赔偿呢?
一、兼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由此可见,兼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实践中,兼职的主体多为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勤工俭学,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综上,兼职学生并不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所规定的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其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应属于雇佣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
二、兼职受伤谁承担责任
由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是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所以,损害赔偿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提醒:不管是兼职还是全职在工作前都应该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这样会使自己在发生纠纷后有维权的证据。会多一重保障。
特邀律师:
祝辉良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从业22年,祝辉良律师曾系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律师,在盈科律所多年被评为优秀律师,所办理的案件曾在北京电视台报道,近几年帮助数千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问题,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业务领域:民商诉讼、公司股权、劳动纠纷、法律顾问、民事执行、破产、清算等业务。毕业院校:北京大学。执业原则:用心服务,无愧客户。
何梦麟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主要擅长债务、合同、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公司法、法律顾问、房产、婚姻继承等民商领域。欢迎来电免费咨询1777815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