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业如何正确填写?
个体户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业如何正确填写?
个体户在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业时,常常会遇到一些困惑。本文将详细解释个体户如何正确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业,并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南。
个体户如何填写工作单位和职业?
法律分析
个体户填写的职业可以为“个体业主”。工作单位可以填写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名称。相关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是指有经营能力并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公民。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条
有经营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条例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
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工作单位的填写要求
个体户的工作单位可以填营业执照里的店名或公司、企业名称;职务和职业可以填为“个体经营者”。《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九条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二)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三)不符合个体工商议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体户营业执照年报填写指南
个体营业年检流程及申请材料
年检流程
(一)领取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二)提交验照材料。
(三)验照材料受理、办理
1.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材料齐全、完整、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验照。
2.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再申报验照。
3.个体工商户在停业期间应当参加验照;在验照期间要求停业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先验照后停业。
4.登记机关对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进行审查(需要对实质进行核实的除外)。审查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验照;不符合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
5.凡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告知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对提交材料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查的,出具收件回执,待审查合格后通过验照,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
1.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
2.委托代理人证明;
3.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应提交经签字或加盖公章的许可证明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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