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成都生育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生育津贴是国家为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健需要而设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在成都,女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金人员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均可申领生育津贴。本文将详细介绍各类人群的申领条件和具体流程。
成都哪些人可以申领生育津贴?
女职工
根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文件规定,女职工生育时,用人单位已为其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的,参保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
这两类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 参保人生育或终止妊娠时,已在成都市参保缴纳生育保险费;
- 在四川省生育保险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含);
- 产假期间本人生育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温馨提示: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在参加成都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生育保险费,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个人不缴费。
在成都怎么申领生育津贴?
女职工
线上申报:女职工已在成都市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了生育医疗费的,用人单位可在“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的“单位网厅”申报生育津贴。
- 申报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网上经办→生育津贴申报。
- 结果打印路径: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单位网厅→报表打印→生育津贴核定单打印。
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线下申报: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
手工报销所需资料:
- 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 财政供养单位应提供《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告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人员
这两类人员的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个人,原则上应于成都市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生育或终止妊娠后的12个月内一次性申领。
已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两类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本人姓名的银行卡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未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生育医疗费的“两类人员”:由本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所需资料为:
-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 本人姓名的银行卡
- 医院收费票据
- 费用清单
- 诊断证明(门诊)/出院记录(住院)等
在规定的计发天数结束后申请手工报销生育医疗费的,产前检查费、生育津贴可同步一次性申领。
缴费不满12个月还可以申领生育津贴吗?
“两类人员”2025年生育或终止妊娠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处于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12个月(含)及以上,生育保险缴费未达到12个月的,可待生育保险费缴纳满12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举例:小美2025年1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生育保险,同年2月顺产一胎。小美2024年2月至2025年2月期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那么小美2025年1月至12月生育保险连续不间断缴费后,2026年1月可按规定享受2025年2月顺产一胎的98天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