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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案例:法院温情调解促双方和解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案例:法院温情调解促双方和解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288460

近日,靖宇县人民法院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成功化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彰显了司法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24年12月,原告张某驾驶车辆时与被告李某意外发生碰撞,经靖宇县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事后,事故车辆虽已通过保险完成维修,但张某认为其车辆因事故导致市场价值贬损,且事故车辆维修期间产生的交通费、上牌费等也应由李某承担。

由于双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只是对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考虑到车辆贬值损失的司法认定存在复杂性,若直接判决可能耗时较长、增加诉讼成本,无法从根本解决矛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开始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向李某释法明理,表示车辆贬值损失虽非法定赔偿项目,但确因事故导致车辆交易价值降低的,可结合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且交通费、上牌费属合理损失范畴,应予赔偿。同时,法官也告知原告张某理性看待赔偿标准,提供费用票据等证据材料。

通过"背对背"分析利弊、"面对面"换位思考,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双方缩小双方心理预期差距。经过两小时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当场向张某支付赔偿款1500元,张某自愿放弃其他诉求。

张某感慨道:"没想到法院调解这么高效,既解决问题又省去诉讼奔波!"

李某也表示:"法官讲清了道理,我愿意承担责任,以后开车一定更注意安全。"

案件的成功调解是靖宇县人民法院深化"诉源治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未来,靖宇县法院将继续聚焦民生"小案",以"如我在诉"的情怀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司法力量。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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