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法院开展民间借贷普法宣讲:法官进村讲解“避坑指南”
金凤区法院开展民间借贷普法宣讲:法官进村讲解“避坑指南”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金凤区人民法院联合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法官深入砖渠村开展专题普法宣讲,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等形式,帮助群众识别和警惕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违法行为,增强法律意识,守好“钱袋子”。
3月14日,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民间借贷风险的识别与防范能力,金凤区人民法院联合黄河东路街道办事处,组织法官深入砖渠村开展专题普法宣讲。活动聚焦当前民间借贷纠纷高发态势,通过以案释法、互动答疑等形式,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守好“钱袋子”,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
活动现场,金凤区法院速裁审判庭李文红法官耐心向现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结合近年来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民间借贷中的“高利诱惑”“套路贷”“借条不规范”三大常见风险,帮助群众识别和警惕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违法行为,提醒群众在急需用钱需要借贷时,一定要警惕被“空白合同”“虚增债务”“制造违约”等套路诈骗财物,及时报警并保留证据;在出具借条时借条需包含借款人身份信息、借款金额、利率、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要素,避免使用模糊表述,且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以前觉得熟人借钱不用签合同,今天才知道风险这么大,法官讲的都是实实在在的‘避坑指南’!”“听了案例才知道高息背后可能是陷阱,以后一定要捂紧养老钱。”“朋友问我借了五万块钱,借条里约定借款期限,我能否主张逾期利息?”李法官生动的讲解激发了在场群众的浓厚学习兴趣,在互动环节,群众踊跃提问,法官直面群众关切,针对高频问题逐一解答,并结合审判经验,向居民提供“借贷安全四步法”法律建议,让在场群众真正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用得上,提高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核实资质,理性评估。核查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及借款用途,避免向无稳定收入或涉赌涉毒人员出借资金。
规范合同,明确条款。签订书面协议,注明利息计算方式(建议采用“年利率X%”表述,不能超过LPR的4倍)、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避免口头约定。
留存证据,防患未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借款,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现金交付需有见证人签字。
合法维权,拒绝妥协。遇纠纷可向法院起诉,申请财产保全;发现“套路贷”“非法集资”等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此次普法宣讲活动“干货”满满,贴近生活实际,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获得了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金凤区法院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释放普法动能,以“接地气、有温度、能共鸣、解民忧”的普法宣讲让法律条文从纸面走进群众心间,让法治春风吹遍辖区角落,守护万家灯火,绘就幸福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