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损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污损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在日常驾驶中,保持机动车号牌的清晰和完整是非常重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法律规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扣分规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一、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具体处罚标准如下:
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罚款50元、记6分;
未悬挂号牌:罚款200元、记6分;
故意遮挡号牌、污损号牌:罚款200元、记6分;
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套牌):罚款2000元、记12分,收缴非法牌证并暂扣机动车辆;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罚款2000元、记12分,收缴牌证并暂扣机动车辆。
结语
保持机动车号牌的清晰和完整不仅是遵守交通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保障道路安全的重要措施。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文原文来自汽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