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观察:对国展争议作品的调查可能正在进行
热点观察:对国展争议作品的调查可能正在进行
第十三届国展(浙江展区)开幕前后,有几件作品出现了一些争议,书法圈对此有所议论,部分书法类自媒体也发文讨论,但还没有见到官方人士进行回应。现在,情况似乎有了一点新变化。
4月18日,由上海市书协、扬州市文联、扬州市侨联主办的“写我幽怀——徐正濂篆书新作展”在扬州八怪纪念馆开幕。在同期召开的徐正濂篆书新作展研讨会上,徐正濂先生在发言中透露:据他了解,有关方面正在对国展争议问题进行排查、调查。
徐正濂先生并非泛泛的民间人士,他是本届国展评审委员会篆刻组评委,其发言应具有可信度。在此次研讨会上探讨篆刻具体问题时,徐正濂先生对篆刻用字进行了阐发,他以“鍾”“鐘”为例,透露已有中国书协工作人员联系他,要求他作为本届国展评委对一件争议篆刻作品中的用字问题发表意见,并且要求提供书面意见并签字。
徐正濂先生透露的信息从侧面证实:对本届国展几件争议作品的调查可能已经启动并正在进行中。全国届展是一个备受关注的展览,近千件作品出现几件作品有所争议,倒也符合目前书法圈的实际状况。对几件涉事作品的争议,目前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 作品中有错别字;
- 作品没有盖章;
- 作品疑似不是本人所写,或者说疑似有人代笔;
- 作品疑似“抄袭”或者说是“参考”他人作品;
- 作品疑似临摹或“参考”古今碑帖集联。
一、如何看待作品疑似有人“代笔”
本届国展在《征稿启事》中明确规定:“投稿作品须由本人独立完成,代笔、代刻、临摹、抄袭、集字及一稿多投等均属违规行为,违规者取消资格。”
启事中对几种违规行为的罗列,代笔是放在第一位的,这说明代笔是最严重的舞弊行为,一旦查实,淘汰你没商量。对此次涉事的一件争议作品,目前网上的最大质疑就是怀疑存在代笔,这个我们确实需要等待调查结果,如果确实存在代笔,对于如此恶劣的舞弊行为,相信有关方面一定不会姑息纵容。
同时也需要提醒,投稿作者的身份不应被过分放大或歧视,质疑和讨论应保持在合理范围,既满足知情权又不搞人身攻击,有些微信群中的议论语涉猥亵,甚至近乎污辱,个人认为十分不妥。至于事件本事,肯定会有一个时间大白于天下。如果该作者不是代笔自然会得证清白;如果确实是存在代笔,即使这次她侥幸过关,成了所谓“美女书法家”,今后,除非她这辈子不再公开写一个毛笔字,否则,再写一字就会露馅。
二、如何看待作品疑似“抄袭”或“参考”他人
左为涉事争议作品,右为疑似被“参考”作品
笔者曾经对本届国展几件存在“参考”他人可能性的争议作品进行过详细讨论,具体的意见这里不再重复,详情可点击如下链接:
请允许我再郑重啰嗦一遍:对这些涉事作品是否为“抄袭”的判定,从法定程序上说,是不能由网上文章或网络舆论决定的。是否“抄袭”的认定,需要由有展览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在调查清楚事实的基础上,由各位评委综合研判,集体投票给以认定,由主办方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第十二届国展评委集体观看投票结果(图片来自新闻报道)
当然,对抄袭的调查、认定是一件非常复杂、也需要非常审慎的工作,组织调查和评估判断也都需要一个过程。但是不管需要多久,我相信:目前网上爆出的几件涉事作品,一定会在某个时间一起接受全国届展展赛规则的质询,并得到一个公允的结论和处理。对此,应抱有充分的信心。
三、如何看待作品疑似临摹或“参考”碑帖集联
作品如果存在临摹或“参考”古今碑帖集联的情况,其实就是集字,也是属于征稿启事中列出的违规行为。
在中国书协以往的处理决定中,先后出现过将临摹汉碑集联“君子行道,贤者履仁”和临摹铁山摩崖石刻对联“如龙蟠雾,似凤腾霄”两件作品下掉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可能存在一个特殊情况——甲骨文集联。甲骨文的已知文字字数少,写成书法作品并不容易,即使让历史上研究甲骨文的大家写,也不可能做到字字都能找到甲骨文出处。因此,个人认为,在国展中写甲骨集联投展应该是可以的。大多数当代人基本不具备从文字上集甲骨文字为联的能力,因此大家参考的还是历史上已有的甲骨集联,尤其是罗振玉《集殷墟文字楹帖汇编》。
但需要提醒的是,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到两点:一是既然文本不是自撰,一定要在落款中写明文本出处是罗振玉集甲骨联,这种参考仅是文本上的而非书法上的;二是在书法的形式语言上、尤其是在笔法和结体上,要尽量表达出个性化的理解和追求,防止被判定为与他人“雷同”。
四、如何看待作品中有错别字
错别字当然是越少越好,越没有越安全。但是,基于当前书法圈的文化水平现状,客观地说,要求所有入展作品中不能有一个错别字,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换句话说,基于书法圈投稿作者文化水平相对不高的实际状况,国展作品评审中在文字上也是有“容错率”的。
在《》一文中,笔者曾谈到这方面的具体情况:
第十二届国展审读专家进行审读陈述(图片来自新闻报道)
在国展评审的文字审读环节,评委或审读组专家们每审读完一件作品,会对这这件作品分三种情况做出判定——“没有问题;一般问题;问题严重”。审读投票环节,主要是针对“问题严重”的作品进行投票表决,如有过半数评委同意,则该作品作品会被淘汰。根据公开报道可知,以第十二届国展为例,在第十二届国展中进入审读的入围作品是1395件,审读环节共淘汰282件问题严重作品。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统计数据:第十二届国展终评环节,文字方面有“严重问题”并最终被淘汰的作品占终评入围作品总数的比例是20.2%,至于“没有问题”或“一般问题”作品的数量及比例,以及虽被定性为“问题严重”、但因没有过半数而未遭淘汰的作品数量,报道没有提及,所以不得而知。
第十二届国展审读组对作品进行审读(图片来自新闻报道)
国展投稿作品中文字错误的严重程度,于此可见一斑。在全部来稿中,这些入围终评的作品无论书写方面还是文字方面,总体还算是好的,如果我们查看全部初评作品,就会发现更多文字错误,甚至许多是令人啼笑皆非的问题。笔者参与过一些评审的学术媒体观察,对此也有一定的观察体会。必须看到,这是由我们当前书法作者的整体文化水平所决定了的,不是某一个人、或某一个展览、某一级展览的问题,其中更有一两代人文化断层、书法作者受教育程度等深层复杂因素,不必去求全责备,而只能慢慢努力改变。同时还应看到,国展文字问题,亦只不过是文化粗鄙时代之“一斑”而已,其解决可能有待于我们社会整体文化素质的逐步提升,有赖于书法界严谨务实学风、优良文风的提倡引导和长期培养。
同时我们也就应该注意到并且能够理解——在经历了审读环节这一流程后,仍然会有相当数量文字上包含“一般问题”的作品,甚至部分被定性为“问题严重”、而投票中未过半数未能淘汰的作品留了下来。这也就是后来入展展出作品中仍有错字的原因。因此,以往我文章中所举的那些错字例子,大概率判断,评委或审读组的专家并非没有看到,而只是该作品在评审中幸存下来了而已——因为还有其他的作品,因为错字更多性质更严重而被下掉了,只是我们不在评审现场不知道而已。我们不知道,不代表评委没有看到。所以,这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幸存者偏差”吧,属于常见的认知误差现象。
因此,国展评审当中是有容错率的,入展作品中也是允许有错字的。这一点,可能很多人之前的理解并不准确。“只要有一个错字,作品就应该下掉”的误解由此也应该可以澄清了。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看一下,即使在正规出版物当中也是有容错率的。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2004 年12月24日颁布的《图书质量管理规定》,正规出版物允许的差错率是1/10000,也就是说1万个字当中允许有1个错误。那么我想,国展作品因为是一种个人的手写体,并非像出版社一样有三审三校,当然可以把容错率这个标准放得再宽一些,比如说,假定1000个字当中允许错3个左右,这样是不是合更合理一些?我们在以后的评审中是不是可以制定一个关于错字性质与数量的更可量化操作的标准?
徐正濂先生在“写我幽怀——徐正濂篆书新作展”研讨会上的即兴发言中对错别字问题也提出了一些看法,他后来对此进一步做了补充说明,照录如下。他说:“ 我非但不反对国展评审中对文字正误的甄别,而且我支持。 我觉得在今天年轻作者语文水平普遍不及以往的情况下,这样做有益于加强大家的重视程度,很好。我要表达的意思是操控有度,要主次分明,毕竟是书法篆刻的评审,不是作文评审。 如果某些字写错了,可以推究可以问责; 如果一些显然的笔误,一些漏字,一些抄录版本的差错……如果都提到原则高度,就主次不分了。 其结果是好的书法篆刻因此落选,而质量并不怎么样、只是没有错字的作品入选这是比较尴尬的结果,我觉得既不是广大书法篆刻作者、也不是中国书协所希望的结果。”
对于徐正濂先生对于错别字的态度,笔者也是比较认同的,既要充分重视,长期倡导提高文化素质,又不因噎废食,有所偏废。书法是评艺术不是评作文,书法展览评审中,应当把书法艺术元素作为第一取舍标准,文本文字因素是第二取舍标准,这个次序不宜颠倒。
五、如何看待作品没有盖章
在作品完成后由作者钤印,是元明以来才日渐形成的一个习惯,在传世作品中,我们看到的晋唐作品几乎都没有作者印章,最多是以作者个性化署名作为标志符号。宋四家的作品中很少看到作者落款之外还钤印,元明作品中也有作者不钤印的情况,到了近代,谢无量写作品一般也是习惯不盖章的,至于伟人就更不说了。
国展投稿作品没有盖章,在当下一般观念中视为作品形式不够完整,可以算是一种小的瑕疵,但不应视为一票否决的“大罪过”,因为国展评的是书法,不是评印章。
在以往的国展中,也数次出现过未盖章作品入展的先例。
比如广东书家曾文达2017年入展全国第四届青年展的作品,就是写完之后匆忙寄出(忘记盖章),但依然不影响入展。
湖北书家王勇 2017 年入展全国第四届草书展,也是匆忙之间疏忽未盖章,也不影响入展。
在其他届展中也还有类似例子,但是我没有找到图片,这里暂且付之阙如。
此外,本届国展还有一位入展作者向笔者证实,他的作品也是因为仓促寄出没有盖章,但是也入展了。
在历届国展征稿启事中,都没有明确规定说作品必须盖章。因此,无论从规则还是从以往先例看,没有盖章都不是作品必须下掉的理由。不盖章顶多算是瑕疵,如果书法写得好,也可以“瑕不掩瑜”,不影响入展。
至于本届那件没盖章的篆书作品,有些人认为没盖章就应该下掉,我认为是不对的。盖不盖章不重要,最根本的是作品真不真,好不好,作者有没有存在代笔,这才是核心问题。
当然,这些问题,我们吃瓜群众只能吃瓜,或者提供一点蛛丝马迹,相关结论,仍需等待官方完成调查后做出。
坦率地说,和其他行业、某些领域相比,我觉得书法圈的舆论环境总体上还算是比较宽松的。大家可以比较一下,书法圈自媒体的活跃程度是远高于其他行业的,对于争议问题,自媒体一般也都可以曝光,或发文自由讨论,并且微信群中讨论的尺度也是蛮大的,一些知名人士发言的尺度也不算小。我们还是应该珍视这个环境。
现在,根据徐正濂评委透露的信息,既然相关调查可能已经启动,那我们就拭目以待可也。最后,还是两句老话,一句送给作弊者,一句送给吃瓜群众:
出来混,早晚是要还的。
别急,先让子弹飞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