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告知书要符合什么条件
被迫离职告知书要符合什么条件
被迫离职告知书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时,单方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那么,一份有效的被迫离职告知书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
被迫离职告知书要符合什么条件
被迫离职告知书需符合以下条件:
有法定被迫离职情形: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及法规规定并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劳动者可被迫离职。
内容明确:告知书应清晰表明离职原因是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导致,详细说明用人单位具体违反了哪些法律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例如,写明是因为单位拖欠几个月工资,导致自己被迫离职。
送达用人单位:要确保告知书有效送达到用人单位。可以采用书面邮寄的方式,在快递单上注明“被迫离职告知书”,保留好快递底单和查询记录;也可以直接当面送达并要求单位签收。
表达离职意愿:告知书要明确表达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不能模棱两可。同时,告知用人单位具体的离职时间。
符合以上条件的被迫离职告知书,能在劳动纠纷中证明劳动者离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被迫离职告知书通知人写谁
被迫离职告知书的通知人应写提出被迫离职的劳动者本人。被迫离职告知书是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如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而单方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文件。在这份文件里,通知人即作出该通知行为的主体,也就是劳动者。
在书写时,通知人处需准确填写劳动者的姓名,并且要和劳动合同、身份证等有效文件上的姓名一致。同时,还应附上劳动者的相关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号码等,以便用人单位准确确认通知人的身份。这样做能使告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也便于后续若发生劳动争议时,作为重要证据使用。所以,通知人必须是劳动者本人,不能是其他主体。
被迫离职告知书需要公司盖章吗
被迫离职告知书无需公司盖章。它是员工单方面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表达员工因公司某些违法行为而被迫离职的意愿,属于员工行使自身权利的体现。
员工在书写被迫离职告知书时,应明确表达被迫离职的原因,如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这些均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员工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告知书内容需准确清晰,确保公司能了解员工离职的缘由。
告知书完成后,员工可通过多种方式送达公司,如直接递交、邮寄等。若选择邮寄,建议使用EMS并在详情单上注明“被迫离职告知书”,保留好邮寄凭证,以便后续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中作为证据使用。只要员工能证明已将告知书有效送达公司,告知书即生效,无需公司盖章确认。
本文原文来自66la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