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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保护叫“撤销监护资格”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有一种保护叫“撤销监护资格”

引用
澎湃
1.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0549257

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权利和义务妥善保管未成年子女的财产。作为父母能够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让我们通过一个真实的案例来了解撤销监护资格的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简介

小乙出生于2006年7月,其母亲于2016年病逝后,随外祖父共同生活,其间,由外祖父对小乙进行监管和照顾。小乙的父亲李某某与小乙母亲共同共有一套房屋。小乙母亲病逝后,小乙外祖父母与李某某协商一致,三人自愿将继承的小乙母亲所属房屋份额全部赠与小乙。2017年,李某某伪造了一份所有人为小乙的房屋产权证书给外祖父,谎称已将房屋过户给小乙,并用该房屋办理抵押贷款,借款42万元用于其再婚家庭的生活开支、归还借款、开店等,至2021年7月,贷出款项已所剩无几。2021年7月24日,李某某因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小乙外祖父向法院提出申请,撤销父亲李某某为小乙监护人的资格,变更外祖父为小乙监护人。

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某和被监护人小乙均向法院表达同意撤销李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意由外祖父监护小乙。法院另查明,小乙外祖父身体较为健康,有固定住所和固定收入,愿意担任小乙的监护人。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李某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并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小乙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小乙外祖父提出撤销并更改小乙的监护人的申请合法合理,故依法撤销李某某为小乙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外祖父为小乙的监护人。

法官说法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应当履行法定监护职责。本案中,李某某作为未成年人小乙的父亲,未对其尽到充分的监护、教育职责,而由小乙的外祖父母实际履行抚养、照顾等监护义务,且李某某将属于小乙的房产办理抵押贷款,侵犯了被监护人小乙的财产权利。法院在充分尊重包括小乙在内的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意愿前提下,从有利于小乙的生活、学习角度考虑,依法撤销李某某的监护资格并变更小乙外祖父为小乙监护人。另,李某某的监护资格虽被撤销,但其法定抚养义务不因监护人资格的撤销而免除,李某某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小乙的抚养费用。

法官寄语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的角色更多承载的是责任,而不仅仅是权利。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的人身利益、财产利益和其他合法利益的,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监护人因为履行监护职责不当造成被监护人的损失,也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
(一)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二)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勤俭节约,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四)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保障适龄未成年人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七)妥善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九)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十)其他应当履行的监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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