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0亿美元交易为何被中国一票否决?反垄断红线正在限制巨头并购
440亿美元交易为何被中国一票否决?反垄断红线正在限制巨头并购
导读:反垄断法对并购交易的监管核心是防止市场过度集中,维护公平竞争。全球主要司法辖区(如中国、欧盟、美国)均规定,当交易达到特定规模标准时,必须向反垄断机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交割。
反垄断法对并购交易的监管核心是防止市场过度集中,维护公平竞争。全球主要司法辖区(如中国、欧盟、美国)均规定,当交易达到特定规模标准时,必须向反垄断机构申报,未经批准不得实施交割。以中国《反垄断法》为例,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时,需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这种申报机制能够有效筛选出可能对市场竞争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防止市场过度集中,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经营者集中审查的三大核心要素
反垄断审查主要聚焦三个关键维度:
1. 市场界定
市场界定是反垄断审查的基础,通过需求替代性分析来确定相关市场边界。例如,智能手机芯片与汽车芯片由于应用场景、技术要求和用户需求的差异,被划分为不同的相关市场。智能手机芯片主要用于移动设备的高性能计算,而汽车芯片则侧重于车辆的电子控制系统和安全功能,两者之间需求替代性较低,因此被明确区分为不同的市场领域。
2. 竞争效应分析
竞争效应分析是反垄断审查的核心,重点评估并购是否会实质性消除或削弱市场竞争。对于横向并购(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通常会计算赫芬达尔指数(HHI)及其变化幅度。根据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指南,当并购后相关市场的HHI超过2000且增幅超过250点时,被认为具有较高的反竞争风险。
3. 救济措施
救济措施是平衡并购效益与竞争损害的关键手段。例如,在谷歌收购Fitbit的案例中,欧盟委员会要求谷歌承诺5年内不将Fitbit的健康数据用于广告投放。这种“数据防火墙”制度已成为数字经济时代反垄断救济的重要手段。谷歌承诺建立严格的数据隔离机制,确保Fitbit用户数据仅用于健康和健身服务,而不被用于谷歌的广告业务,从而保护市场竞争和消费者隐私。
这些措施体现了反垄断审查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
突破申报门槛的特殊情形
即便交易未达申报标准,反垄断机构仍可依职权主动调查。2020年,日本电产收购欧姆龙汽车零部件业务案中,虽然交易金额仅约1000亿日元(约合9.3亿美元),未达到日本反垄断法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JFTC)主动对该交易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发现,该并购将使特定微型电机市场的集中度(CR3)从75%提升至85%,因此,JFTC最终附条件批准该交易,并要求买方维持现有供货价格三年。
这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的审查原则,尤其警惕在细分市场具有技术垄断地位的企业通过“化整为零”式并购规避监管。
全球审查协同与中国特色制度
在跨国并购中,企业需面对“三重审查”挑战。美国采用的“二次请求”制度,要求企业在初步申报后,若监管机构认为有必要,可进一步要求补充海量数据,这增加了企业合规的复杂性和时间成本。欧盟的“停钟机制”允许在审查过程中,因企业补充材料等原因暂停审查时限,直到企业提交完整文件后才恢复计时。中国则对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并购进行严格审查,特别是涉及关键技术领域的交易。
中国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首创“营业额+VIE架构”双重认定标准。在虎牙斗鱼合并案中,市场监管总局首次将尚未实现盈利但用户数超过3亿的直播平台纳入审查范围。经审查,虎牙和斗鱼在游戏直播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合并后市场占有率超过70%,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最终该合并案被禁止。
经典案例
2016年10月,高通首次提出以约38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荷兰恩智浦半导体公司。2018年2月,高通将收购价格提高至440亿美元,最终获得恩智浦股东的认可。如果成功,这将是半导体行业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并购案。
该交易需要获得全球9个国家监管部门的批准。截至2018年7月,高通已获得美国、欧盟等8个主要市场监管部门的批准,但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未予批准。中国市场监管总局曾提出三项限制条件:继续授权NFC专利且不得搭售、保证芯片互操作性、终止恩智浦与大唐电信的排他协议。
这反映出以下几点:
汽车智能化使半导体并购成为审查重点:恩智浦是全球最大的汽车芯片提供商,高通收购恩智浦将使其业务从移动通信扩展到汽车电子等领域,因此受到严格审查。
专利许可是高新技术并购的核心救济手段:高通掌握大量移动通讯核心专利,恩智浦在NFC芯片等领域也有重要地位,专利许可问题成为审查的关键。
发展中国家通过反垄断审查保护本土产业链:中国作为高通的重要市场,其反垄断审查体现了对本土产业和市场竞争的保护。
最终,由于未获得中国批准,高通在2018年7月26日宣布放弃交易,并支付20亿美元的分手费。此案成为跨国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典型案例。
通过高通收购恩智浦的案例可见,现代反垄断审查已从单纯的市场份额计算,升级为对产业链控制力、数据垄断风险、创新抑制可能的多维度评估。汽车智能化的发展使半导体并购成为审查重点,而专利许可问题更是成为高新技术并购的核心救济手段。发展中国家通过反垄断审查保护本土产业链,体现了对市场竞争和产业安全的重视。
在此背景下,企业在设计交易架构时,需要将反垄断合规节点前置于商业谈判阶段,通过“反向分手费”等条款预留审查风险对冲空间,以应对复杂的全球反垄断监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