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治理:政府与社会的双赢策略
合作治理:政府与社会的双赢策略
合作治理是近年来在社会治理领域兴起的重要理念,它强调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通过多元主体的合作实现治理资源的最优配置。这一理念不仅在理论上得到了深入探讨,也在实践中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本文将从理论基础、实践案例、全球视野和学术动态等多个维度,全面展现合作治理的内涵与外延。
合作治理的理论基础
合作治理理论的核心在于打破传统上政府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倡导通过多元主体的合作实现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汪锦军教授在《合作治理:政府与社会良性互动的生成机制》一书中,提出了“赋权-吸纳-嵌入”模式,为理解中国情境下的合作治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赋权策略强调通过资源分配和政策扶持赋予社会组织自主性并加强其能力,使其在公共治理中发挥积极作用。嵌入机制则通过将政府嵌入社会的关键领域,保证社会治理的稳定性和灵活性。这种模式能够有效平衡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权力,使双方在动态的协同关系中实现相互增益。
在危机治理中,汪锦军教授还提出了“模糊性合作”的概念。传统的治理模式多依赖明确的角色分工和层级化的组织结构,但在面对突发公共事件时,这种模式的僵化和滞后性往往难以适应瞬息万变的危机需求。模糊性合作为政府在资源紧缺和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赋予社会组织更大的自主权,使之在危机应对中快速发挥作用留出了理论空间。同时,政府在适当放权的基础上,通过非正式的合作机制保证危机治理的统一性和高效性。
实践中的合作治理
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字技术正深刻改变着社会治理方式。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以广泛深刻的数字变革赋能社会治理现代化。各地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数字化赋能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为合作治理提供了生动的实践样本。
例如,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一些地方通过构建智慧社区平台,整合政府、社区、居民和企业等多方资源,实现了基层治理的智能化和精细化。在市域社会治理中,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形成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治理新模式,有效提升了市域社会治理能力。
在数字治理体系建设方面,以数据要素为底座,各地围绕建设一体智能化政务服务平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体系、应急信息化体系等方面构建数字社会治理体系。同时,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务、政法工作深入融合,打造智慧政务服务、智慧监管执法、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法务、智慧公安、智慧治理、智慧交通、智慧社区等方面的应用。
全球视野下的合作治理
在全球治理领域,合作治理面临着更加复杂的挑战。任琳和孙振民的研究揭示了治理观念在塑造全球治理合作中的重要作用。他们发现,议题实力、公共产品等因素通过治理观念这一中介变量发挥作用,塑造出多元的议题联盟偏好及治理合作类型。
具体而言,价值他者、功能他者和相对无他三种治理观念分别生成传统议题联盟、功能议题联盟和开放议题联盟三种行为偏好,进而塑造了战略排他、求同存异和开放包容三种在不同程度上规避全球治理难题的合作类型。这一发现为我们理解全球治理合作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
学术动态与未来展望
当前,合作治理已成为学术研究的热点话题。2025中韩关系及区域合作治理学术会议在南开大学举办,来自中韩两国的专家学者围绕国际关系、区域治理以及城市治理等议题展开深入研讨,体现了学界对合作治理的持续关注。
展望未来,合作治理面临着数字化转型和全球化带来的新挑战。如何在数字化时代构建更加智能、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如何在全球化背景下实现开放包容的治理合作,将是未来研究和实践的重要方向。同时,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如何进一步优化政府与社会的合作机制,实现更加精细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供给,也将成为重要的课题。
合作治理理念的提出和实践,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路径。通过持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合作治理必将在未来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应用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