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后续:陈继志团伙最新动态
唐山烧烤店打人案后续:陈继志团伙最新动态
2024年9月19日晚,新黄河记者从“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涉事原民警陈志伟处获悉,陈志伟因滥用职权罪而提出的申诉审查一案,将于9月22日在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举行听证会。同时,陈志伟的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出示了该案的《参加听证会通知书》,以此证实陈志伟的所述属实。
针对8月份发生的实名举报内容被唐山官方认定为不属实,陈志伟向记者强调,其所述均为真实情况,且他坚称在处警过程均由领导安排,处置合规,因此认为自己无罪。
陈志伟,曾任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机场路派出所民警,因“唐山烧烤店打人案”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今年8月初,陈志伟通过社交平台实名举报,称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相关部门存在举报未反馈、重审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
8月6日,唐山官方发布情况通报称,关于陈志伟反映办案人员对其违规审讯、强定罪名、举报未反馈、申诉程序拖延等问题,工作组通过调阅卷宗、查看留置讯问录像、核对笔录、查阅陈志伟本人忏悔书、与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进行了核查,其反映问题均不属实。
此外,该通报中称,陈志伟在办理“06·10”烧烤店打人案件过程中,未按照办案规定处警执法,且在医院发现主犯陈继志后,故意不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放任陈继志离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经依法审理,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判决后其未提出上诉。
在接受新黄河记者采访时,陈志伟重申自己的举报内容属实,并表明自己作为基层民警,所有工作均按领导安排执行,符合公安处置规定,因此他认为自己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我坚信我是无罪的,全国几百万警察,了解我这个处警情况,都会有这个感受。”
陈志伟在给记者的材料中声称,在机场路派出所,他只负责社区、案件工作,不负责出警。案发当晚,该派出所所长及其他警员外出喝酒,导致警力不足,他才被安排出警。材料中提及,自打人事件发生前起,至出警任务结束,陈志伟连续工作长达22小时。在此期间,他成功将涉案人员沈晓俊带回派出所。针对通报中“放任陈继志离开”的关键点,陈志伟称,当时他与辅警在医院内,已对受伤的陈继志信息进行了登记,且所内领导并未指示他们将陈继志带回派出所。因要继续回派出所审讯沈晓俊,所以陈志伟赶回派出所。
陈志伟此前对媒体表示,他最大的诉求是希望更高级别的部门,比如河北省委省政府成立一个独立的调查组,针对自己实名举报的问题,包括案件事实认定,查清楚,到底是谁的责任,准确定责。
记者:白德彰 记者:张焱辉 校对:冬平 编辑:刘玉红
此外,唐山烧烤店打人案的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因犯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已被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1月21日,在廊坊市广阳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广阳区人民法院代院长王沛恒向大会作出工作报告。回顾2023年工作之时,报告提及,审结涉恶案件3件8人。对“唐山烧烤店打人案”保护伞、唐山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路北分局原局长马爱军,以徇私枉法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2022年6月,网友发帖称唐山机场路一家烧烤店多人起冲突,疑因男子酒后搭讪女子,后多人对女子进行殴打。此事一经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同年8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陈继志等涉嫌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案件审查起诉情况的通报。此外,河北纪检监察机关对15名相关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其中对唐山市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马爱军等8名公职人员采取留置措施。
公开报道显示,马爱军出生于1966年8月,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任唐山市丰润区公安分局局长、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等职,2018年8月任路北区副区长、市公安局路北分局局长。
长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2022年9月13日至15日,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继志等恶势力组织违法犯罪一案。陈继志最终因犯寻衅滋事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一审获刑24年,并处罚金32万元。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恶势力犯罪的严厉打击,同时也警示公众要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